职务犯罪案件处理轻型化的原因与对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05 10:54:25 阅读量:

 

近年来,随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司法实践中对职务犯罪案件处理轻型化现象有增无减,直接影响了反腐败的效果和力度以及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度,有损法律的严肃性,不符合当前的政策导向。职务犯罪处理轻型化虽然体现了刑罚人性化的理念,不失为教育和挽救干部的好途径,但轻型化偏高在客观上削弱了刑罚的震慑力,降低了犯罪的成本,不利于预防职务犯罪,有违司法公正,从实质上背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此,笔者通过对我院近年来职务犯罪判决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遏制对策及建议,以期更有效的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案件处理轻型化基本情况及特点
2010年至2015年,我院对60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其中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50人,占职务犯罪判决总数的83.33%,判处有期徒刑10人,占职务犯罪判决总数的16.67%。纵观职务犯罪判决情况,可以看出有以下特点:
1、从案件类型上看,犯罪案件处理轻型化现象相对比较突出

名称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
2015
有罪判决人数
10
10
11
1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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