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涉农职务犯罪的原因和对策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6-26 19:04:17 阅读量:

 

近年来,随着中央对农村工作高度重视,多项强农惠农资金大量涌向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新未艾,蓬勃发展。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涉农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并且呈现上升的趋势,我且县也不例外。2013年以来经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查办的村官职务犯罪9人,占所查办案件总人数13人的69%,这类犯罪不仅直接侵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实施,成为危害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颗毒瘤。
、近年来我县农村职务犯罪的特点
1、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并与国家对农村的投入密切相关。从我院2012年至今受理的案件来看,有逐年增多的趋势。2012年查处2件4人,2013年查处4件7人。这些案件的发生大多与我县粮食直补款有关。上述我院受理的案件中,牵扯惠农款项的占100%,这些款项到资金流量大,在发放的过程中容易引发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实践证明,在农村,哪里的资金流量大,哪里的职务犯罪就多。
    2、国家粮食直补款款是主要的侵害对象。上述我院受理的9件农村职务犯罪案件中,属于贪污粮食直补款案件占了总数的100%。这是因为对绝大部分农村尤其是西部农村来说,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极为有限,而国家粮食直补款往往数额巨大,作为经手人和管理者的村干部很难经的起这种巨额资金的诱惑,因此,国家粮食直补款很自然也很容易就成了被侵害对象。但是,国家粮食直补款是对失地农民的一种补偿,是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失地后唯一的生存基础,国家粮食直补款被侵害对失地农民意味着雪后加霜的打击。所以贪污挪用粮食直补款有着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常常引发农民集体上访,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这应当是我们打击和预防的重点。
   3、犯罪主体集中在村长、村党支部书记和财务会计人员。因为村基层组织的财务管理和企业、机关一样,是一把手负责制,财务支出一般都是财务会计人员审核做帐,村长或村支书签字决定。以上三种人离“公共财产”最为密切。经手或有决定权使他们极易犯罪。在我院办理的案件中,通常村长、村支书、财务人员都共同参与。
  4、发案单位财务混乱。在我院受理的案件中,几乎所有的发案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财务混乱的情况。有的帐务不全;有的帐务极不规范,大量的白条子入帐;更有甚者,有的连帐都没有。如2012年我院受理的一个村官贪污案,就根本没有帐,连白条子都是东一张西一张,兜兜账、片片帐随处可见。财务混乱既是农村职务犯罪的原因,又是农村职务犯罪的结果。有的村干部为了顺利实施职务犯罪,采取“浑水摸鱼”的策略,故意把帐做乱或不做帐,从中窃取、侵吞公款。
   5、作案时间跨度大,次数多,为害时间长。很多村干部犯罪并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有一个从侥幸到大胆再到嚣张乃至疯狂的过程。这是因为,有的村干部本身就是村霸,或处事圆滑,很会拉拢腐蚀,政府和纪监及司法部门处理又不及时、不干净,最终养虎为患。如我院查处的樊国锋贪污案,樊国锋在担任永乐镇青河社区四小组会计期间,在2006年国家开始粮食直补政策摸底造册时,受青河社区原任书记指使,为其二人各多报60亩粮食直补面积。自2006年至2011间,二人共计领取粮食直补款、农资综合补贴款28920元。案件时间跨度大,次数多,危害时间长是这类案件的主要特点。
6、作案手段从简单向隐密化、复杂化发展。随着农村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的增多,犯罪分子反侦查能力也在逐步增强。如我院办理的张长明贪污案,2011年永乐镇青槐村四组组长张长明将组上买地款20万私自借给原永乐镇人大主任郭某使用一年,到期后收回本金20万元,利息2万元。通过隐秘操作,不易被其他人员发现,从中达到贪污的目的。
二、涉农职务犯罪的原因通过总结这些农村职务犯罪的特点,我们发现之所以发生农村职务犯罪,有以下原因:
1、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个别村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受到扭曲。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入,全社会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的社会风气越来越浓。在精神文明的发展难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完全同步的情况下,个别村干部的思想观念随之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扭曲。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一味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损人利己等价值观,在他们眼里,当官就能发财,当官就是为了挣更多的钱。于是千方百计地利用手中仅有的权力,损公肥私、大肆贪污挪用公共财物,逐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思想腐化是村干部行为犯罪的源头。我们在查案过程中,从大量帐务开支的内容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1)以权谋私。这是发案村基层组织普遍存在的现象。村里的经济性事务都被村干部交由其亲属、亲戚或关系密切的朋友去办理。比如村集体办公用品的采购、村务招待、村中公务性劳务,而其中的交易价格也由村干部自己说了算,自然是就高不就低。比如2011年我院受理一个村官贪污案中,我们发现,给村五保户买米面粮都由其亲信一手负责,花费票据自己填写,自己报销。(2)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无论村集体办公经费宽裕与否,也无论来什么人,人多人少,只要一有来人、来访或视察以及其他集体活动,都是高标接待,要到餐馆大吃大喝。每吃一桌都在200-400元之间,招待费一项一年就在一万元左右。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