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世界城市”,司法行政如何助力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时间:2012-09-25 21:53:51 阅读量:

  法制网记者 李松 黄洁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已作为北京未来发展的长期战略任务被确定下来,面对“世界城市”的新标准和高要求,首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将何去何从,成为摆在首都司法行政工作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围绕这一问题,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今天在接受法制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新形势下,首都司法行政机关只有立足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三项基本职能,树立世界眼光,坚持首善标准,不断开拓创新,才能为‘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整合资源优势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在于泓源看来,服务力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个集中体现,而法律服务则在建设世界城市的进程中发挥着保障性、支撑性和引导性作用。要让法律服务的作用得到更有效的发挥,就必须要依托现有资源优势,不断创新服务管理体制。

  于泓源说,北京的律师行业规模和法律服务市场发展始终处于全国前列,目前律师总数已经超过2万人。促进法律服务提升,必然离不开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专业优势的发挥。

  “近几年,由律师组成的‘行政应诉法律顾问团’、‘政府法律顾问团’等在帮助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社会服务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要推动首都法律服务整体的再提升,就必须在制度和机制上不断巩固这些成果,并进一步搭建平台、拓展空间,在政府的决策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等前期阶段都引入律师服务。同时,还要建立律师等法律人才资源储备库,在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处置领域建立常态化的法律服务机制,让律师这一群体能够在更深层次上、更广领域中为公共管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

  在律师参与社会服务方面,于泓源认为,应该通过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建立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库等方式,进一步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着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与核心项目转移,为知识产权、金融衍生品等首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领域,提供更为个性化和专门化的法律保障。

  “北京提出建设世界城市的同时,特别强调‘推进发展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而充实服务保障民生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正是法律援助工作的核心目标。”于泓源说,目前北京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已经覆盖全市,扎根到基层,在此基础上,北京还将继续强化街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作用,最大程度为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创造便利条件。

传递法治精神打造优质法治环境

  “法治环境是最关键的软实力。”于泓源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北京的司法行政工作已经把打造优质法治环境作为工作目标,将努力实现工作重点由重法律知识灌输向重法治精神、法治文化传播的转变,最终把法治精神、法律规范内化为市民的自觉行为。

  于泓源告诉记者,近年来,按照上述目标,北京市以“践行北京精神,弘扬法治文化,提高市民法律素质”为宗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集中开展了“践行北京精神 做讲法制守纪律的北京人”主题宣传、“关爱生命 法治同行——打击违法建设 醉酒驾车 保障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法律服务村居行”等十余个专项活动。

  “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新时期的拓展,在这方面,北京市司法局始终在探索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实践活动,加快北京法治城市建设的步伐。”于泓源说,按照《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北京市司法局健全了行政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法治区县创建工作意见》及法治区县评估指标体系等,有效推动了城乡依法治理。

  “今后,司法行政机关在普法工作领域要继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北京精神’为引领,以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根本,以提高市民法律素质、深化依法管理为目标,通过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大力推动提升首都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于泓源表示,为满足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新要求,北京的法制宣传工作还需要在打造文化精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上进一步努力。包括应尽快出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公园,加大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生产,构建多形式、立体化、广覆盖的法律传播体系等,争创法治文化建设的新成效。

整合管理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和谐稳定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前提和基础,而首都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维稳工作的重要部门,在这一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于泓源说,对于北京市司法局来说,必须紧紧围绕平安北京建设这一主题,发挥人民调解、刑罚执行、劳动教养和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

  “如今正处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各种矛盾多发的时期,因此必须要重视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依靠社会自治力量防范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于泓源说,目前,北京已经建成了市、区(县)、街(乡)和村(居)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建立起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多元化矛盾化解体系,搭建起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平台,推动了全市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矛盾纠纷预警机制的完善,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1年的5年间,北京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9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5.5%以上。

  “矫正帮教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关注,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承担主体责任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局组织推进、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并建立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核心、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工作队伍。”于泓源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司法行政机关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为指导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政策和制度依据。全市16个区县全部建成了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教育、提供公益劳动项目,并向安置帮教延伸。

  “下一阶段,首都司法行政系统将更加科学高效地利用首都的人力、智力和政策优势,着眼首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大局,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特别是要大力拓展和优化区县‘阳光中途之家’的功能,利用中途之家的平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有效的载体和抓手,把‘阳光中途之家’打造成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于泓源表示。法制网北京9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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