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12-07 23:37:44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刘小志)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2013年12月4日,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下开展以“建设平安和谐岚皋、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上午,在活动现场我队设置了法律宣传咨询台,民警现场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123.124号令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三项纪律”等警令规定,同时还向广大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等资料。活动中,民警还带领辖区群众观看了我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及典型事故案例展板,让广大群众及驾驶人更真切的感受到交警部门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社会稳定的所付出的努力。民警通过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和多种宣传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12.4”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和要点,进一步提升全民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更好地普及了交通法律法规及日常交通安全防范等知识,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活动中,大队共向群众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制作活动展板10余块,出动1辆宣传车巡回宣传10余次,现场受理法律咨询问题20余个,极大地弘扬了法治精神,有效发挥了法律宣传日作为展示法治建设成就,同时也鼓舞了广大群众及驾驶人学法用法的热情,为创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奠定了扎实基础,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的普遍赞扬,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