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交警“四字”工作法 严管源头保安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3-09-03 21:19:22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龚昊)在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中,陕西省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结合辖区道路交管实际,采取“清、查、勤、强”源头监管四字工作法,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第一道防线。  
“清”底数,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定期对辖区7座以上客运和重型、危险品货运企业、车辆、驾驶人底数进行全面性底数摸排,严格检查车辆方向、灯光、制动、防护等装置以及轮胎花纹、反光标识等是否齐全有效。并逐项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户籍化管理。同时,通过公安交管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大中型客货车临界检验、营运驾驶人临界审验、违法记6分以上、超速3次以上、记满12分等情况,及时督促车主、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将违法记满12分等情况通报路面执勤民警和驾驶人所在企业,建议企业解除其聘用关系。  
“查”资质,强化检查排隐患。在路面执勤中,加大客货运车辆驾驶人资质检查,对逾期未换证、未审验和记满12分的,列入“重点驾驶人”参加集中安全教育。对于有饮酒嗜好、驾驶作风恶劣等情形的,一律督促所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加强思想教育,并抄告交运局和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同时,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深入基层一线事故多发路段,对客运、重型和危险品运输车开展针对性检查,凡发现问题一律责令就地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勤”督促,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建立民警挂钩联系客运企业、场站、重型和危化品运输企业制度,明确挂钩职能和管理事项,定期深入运输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采取随机抽查、调取监控、门口设卡等方式,强化交通安全检查,严把车辆出门关,坚决不让“病”车、超员车上路行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出场出站安全检查和客车接驳运输、落地休息、换班驾驶、夜间限速等运输安全制度,严格落实GPS 24小时动态监管制度,确保营运中车辆始终处于优良、驾驶人始终处于精力充沛状态,严防“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每月安全教育例会、安全检查登记和安全提醒等常态管理制度,提高车主及驾驶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做到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为他人及自身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强”教育,提升安全文明素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布行车注意事项和安全提示短信,及时通报全国范围内相关交通事故情况,警示从业人员时刻牢记文明行车宗旨,注意交通安全。定期组织召开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会,通报全国各地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成因和所属单位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对身边发生的事故进行问题剖析,并针对不同时期特点强化文明行车提醒,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守法自觉性,杜绝“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带“病”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网上全面核查重点客货运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对于发生2次以上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酒驾、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的,均列为“重点驾驶人”进行不少于3小时集中培训教育;开展6分以上重点客货运驾驶人集中见面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教育台帐。此外,还定期深入辖区重点客货运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宣传教育展板或挂图,利用企业LED屏循环播放文明交通提示,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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