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2-10-13 20:52:10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2-09-27 08:38:43
安东指出,培训一支群众信赖的基层调解员队伍,既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法院的社会使命,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的有效途径,是全省法院创新工作方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安东强调,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式。在司法实践中,诉前调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缓解诉讼压力;有利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有利于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调解员要多宣传人民法院这种新的司法理念,积极参与支持诉前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
这次培训,重点对人民调解法、调解的意义、方法和技巧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培训,同时还组织庭审观摩,聘请大学教授、省高院法官、基层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全省的调解能手担任授课老师,确保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成,收到良好的学习效果。陕西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分管副院长带队,社区工作人员160余人参训。
据悉,这样的培训,陕西高院还将举办两期,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也将参照此模式进行社区调解人员培训,全省三级法院在去年培训1.5万人次的基础上还将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