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2-09-24 10:38:14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2-09-06 00:40:52
一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开展实证调研。仅去年以来,陕西高院就深入基层调研120余次,走访基层法官干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群众1708人次,征询意见建议1719条,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类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方案、工作总结、调研报告等文稿126件。
二是加强司法统计工作,用活用好司法统计资料。去年以来,陕西高院编写《全省司法统计分析》16期,及时对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和审判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结合统计数据撰写了10余篇调研报告,受到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关注。
三是完善调研管理,形成调研合力。陕西高院对调研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增强了调研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变研究室“单打独斗”局面,实行“三个结合”:“上下结合”,三级法院合力调研,发挥整体优势;“庭室结合”,研究室与审判业务部门联合调研,实现优势互补;“内外结合”,与政法院系和学术研究机构联合调研,提升理论层次。同时,陕西高院坚持开展个人和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每年还对全省调研骨干进行专项培训,激发调研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