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2-09-24 10:38:13 阅读量:
全省26899个村1988个社区全部设立法官工作室
发布时间:2012-09-06 00:46:29
近年来,随着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一批符合实际、富有成效的工作新机制在实践中应运而生。宝鸡市陇县人民法院率先提出能动司法理念,并于2008年创建“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按照“驻村法官+参审员+调解员”的模式,依据案件数量在一个或几个村(社区)设立法务庭,确定一名法官负责联系指导并参与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效果。省内外百余家单位先后到陇县法院参观学习这一创新经验,不少省外政法单位还结合自身实际创建出更为完善的经验。5年来,我省各市县区也积极学习借鉴陇县经验,使“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目前,我省有1224个乡镇、199个街道办事处、26899个村民委员会、198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西部强省创造良好社会环境,8月24日,省委政法委、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的决定》,在全省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建设。依据该《决定》,全省每个村(社区)将设立法官工作室,确定一名联系法官,一名法官可联系多个村组(社区)。法官工作室可单独设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村级社会管理服务站、人民调解室、警务室合署办公;法官工作室外醒目位置悬挂标牌,设置公示栏和便民联系箱,并公布联系法官的相关信息。联系村组(社区)的法官每月驻村(社区)开展工作1至2天;基层组织和群众临时要求联系法官到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咨询,法官应及时进村入户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