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基层县域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9-10 09:15:59 阅读量:

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与民生服务的背景下,个人信息从“纸质封存”转向“数字流转”,县域地区因技术防护薄弱、监管资源有限,成为信息泄露的高风险区域。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将个人信息安全纳入公共安全治理体系的核心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基层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法定主体,承担着守护县域群众数字权益的重要职责。

一、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问题剖析

从基层治理实际来看,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仍面临“风险防控难、调查取证难、长效治理难”三大痛点,制约了保护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一)风险场景分散:基层信息保护“漏洞点多面广”

县域地区个人信息收集场景呈现“小、散、杂”特点,导致风险防控难以全面覆盖。

政务领域“过度披露”常态化:基层镇政府、村(社区)在政务公开中,存在“重公示、轻保护”的倾向。例如,某镇政府在网站公示“危房改造受益户名单”时,完整披露了受益户身份证号、银行账号;部分村(社区)在公示“乡村振兴项目补贴名单”时,将家庭住址精确到门牌号,且未设置公示期限,信息长期暴露在公共视野中。

民生领域“内部泄露”风险突出:医疗机构、教培机构、快递网点等主体的工作人员因“熟人社会”关系或利益驱动,成为信息泄露的主要源头。典型案例包括:2023年某乡镇卫生院护士长利用职务便利,将87条患者病历信息(含姓名、联系方式、病情诊断)以每条5-10元的价格出售给保健品销售商,导致12名患者收到骚扰电话;2024年某课后辅导班负责人将200余名学生及家长信息出售给课外培训机构,用于商业推广,引发家长集体信访。

农村地区“防护意识薄弱”:县域农村群众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认知不足,在办理医保、社保、快递收件时,往往随意提供个人信息,且对信息被滥用的风险缺乏警惕。例如,部分农村居民在快递收件时,主动要求快递员展示完整面单信息;在填写培训机构报名表时,未经询问便提供家庭收入、家长身份证号等非必要信息。

二、对策及建议

针对基层县域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的痛点,需从“规则细化、技术赋能、长效治理”三个维度发力,构建“预防-取证-惩戒-修复”的全链条保护体系,推动个人信息保护从“个案应对”向“系统治理”升级。

(一)细化基层适用规则,构建“精准化”保护体系

针对县域地区信息保护场景分散、主体意识薄弱的问题,需通过“规则明确+靶向普法”,让基层主体“知道保护什么、如何保护”。制定《县域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指引》,由检察院院联合县网信办、县政务公开办、县民政局等部门,明确三大重点领域的保护标准。开展“分层分类”普法培训:针对不同主体的认知特点,设计差异化的普法内容:对镇村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关于信息脱敏的要求,通过“案例教学”(如政务公开信息泄露引发诈骗的案例)强化责任意识。

(二)强化技术赋能与协作,破解“取证难”瓶颈

针对基层检察技术装备不足、协作机制不畅的问题,需通过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案件快速取证通道”,引入第三方技术机构对复杂案件的电子证据进行评估,出具专业技术报告,提升证据的科学性与公信力。建立“跨区域+跨行业”协作机制。

(三)完善长效治理机制,筑牢“全链条”惩戒防线

针对整改效果反复、惩戒力度不足的问题,需通过“制度约束+多元惩戒”,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对多次违规(一年内违规2次及以上)的主体,实施信用惩戒,通过信用约束提升违法成本。探索“公益损害赔偿+社会修复”模式,实现“惩戒+教育+修复”的多重效果。引入“群众监督”机制,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个人信息泄露线索,对有效举报给予适当奖励,形成“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群众”的多元监督格局。

三、结语

县域地区既是个人信息保护的薄弱环节,也是群众感受最直接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检察机关需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的“督促、协同、保护”作用,联动行政机关、行业主体与社会公众,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管控-事后惩戒”的全链条保护体系,让县域群众在数字时代的“信息安全”更有保障,切实将个人信息保护的“国家治理要求”转化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邓涛 江浩东)


供稿:商南检察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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