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情况及问题和解决建议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30 14: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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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人民检察院高小军
近两年来,我局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为地方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同时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现就近两年反贪办案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建议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进两年我院反贪部门办案情况
我院进两年查处贪污犯罪案件8件16人,大案比例77%,为国家和地方挽回经济损失70万余元,有力的打击了贪污贿赂势头,很好的完成了市院反贪局和院党组分配的任务。
二、当前反贪办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反贪办案阻力大。党委政府个别领导涉及到私人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以党委名义干预办案,怕拔出萝卜带出泥;尤其是查办科级干部必须向同级党委汇报的制度,致使很多案件线索被党委个别领导扼杀掉,根本不能进入初查;少数领导从政绩方面考虑,以保护干部积极性和稳定干部队伍的名义想方设法阻止反贪机关的侦查。
(二)反贪办案取证难。市场经济的完善、科技通信、交通的发达,贪污贿赂犯罪趋于智能化,手段隐蔽多样,反侦查能力增强,反贪办案技术侦查手段跟不上、不会用,致使调查取证、指证犯罪的要求和成本高。
(三)反贪办案线索少。从近年来的举报情况看,反贪线索少质量差,呈现逐年递减趋势,每到乡(镇)村换届选举时,举报材料又纷涌而至,但不少可查性不大,成案率低,因为争位子相互诋毁而“告状”,举报失实,鸡毛蒜皮的问题居多,致使举报线索能立案的较少,大部分靠侦查人员摸索发现。
(四)反贪办案力量散。基层院人员编制少,实有干警人数更少,由于内设机构增多,反贪干警力量不但没有增强,反而每年呈递减趋势,反贪现状是查办贿赂案件,特别是大案、窝串案,都要从其他部门抽人配合,但缺乏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方面制度上的设置,只能靠领导临时安排,有的干警不愿参与办案,主要办案压力仍在反贪人员身上。
三、当前反贪办案存在主要问题的解决建议
针对反贪办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寻求从机制上加以解决的办法和途径,才能适应反贪办案需要,进一步提升反贪办案水平。
(一)健全反贪办案指挥机制。依靠党委和上级院的双重领导,尤其要争得上级院的支持,查办科级干部和有影响的案件以及大案、窝串案,首先向上级院报告,请派员督办、领办、参办,必要时提办,尽量减少地方少数领导的干预,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特别是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有效抵御干扰阻力,从机制上保障反贪办案流程的畅通。
(二)健全反贪办案协作机制。以反贪部门为主体,整合各种资源,健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院职能部门的作用,办案初期法警、技术参与,中期侦监、公诉介入,有利于全面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三)健全反贪办案线索信息机制。案件线索的获取、管理与筛选是反贪办案的源泉,只有健全反贪案件线索的信息化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解决这个“瓶颈”问题。注重案件线索的获取途径、案件线索信息库的建立与管理、案件线索的评估与利用,在线索的获取途径上,一靠群众举报,二靠主动摸查,三要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联系。获得更多的线索。
(四)健全反贪办案技术装备更新机制。反贪办案模式的转换,职务犯罪作案手段隐蔽、反侦查能力强。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应考虑找一些高科技人才,把配备好的装备先学会用,并且用起来,提高侦查手段。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