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方人大如何推动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的创新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7-27 16:58:47 阅读量:

坚持用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思维理念,加快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给各级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常态下,地方人大如何更好地推动人大制度和工作实践的创新,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在县区人大工作十多年的感受和体会,对地方人大开展创新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正确认识地方人大开展创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改革创新是时代的主题。创新是当今时代的潮流,改革是当代中国的主旋律。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历史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时代,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已经为我们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号角。新的时代需要新的理论、新的制度和新的实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道路,完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只有通过不断探索总结、改革创新,才能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历史要发展,国家要变革、社会要进步,离不开改革创新;一个政党、一个民族要发展壮大,应该坚持改革创新。同样,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方人大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变化和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必须紧扣时代脉博,顺应发展潮流,创新思维理念,转变工作方式,加快人大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的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2创新是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源泉。人大工作范围较广、各方面工作都涉及创新,制度理论需要创新,方式方法需要创新,工作实践更需要创新。因为只有创新,才能摆脱陈旧,远离平庸;只有创新,才能有所提高,有所前进。人大工作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就没有止境,工作创新没有终止。从这个角度讲,人大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离开创新,人大工作就会失去生机和活力。地方人大工作多年的实践表明,人大工作贵在创新,创新重在实践,人大日常工作,关键在于永不停止的创新实践。由此可见,创新是人大工作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也是人大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不竭动力。
3创新是对现行法律的完善。目前人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人大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较强,无论是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还是工作监督权、人事任免权,讲求的是按规定程序依法办事;但这并不排斥在现行制度框架下和法律范围内,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的创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完善监督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拓宽监督范围,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的创新,并末超越职权,它既是对现行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又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人大工作的延伸和扩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又是各级人大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
4创新是完善人大制度的内在要求。应当肯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建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人大制度在坚持中完善,在完善中发展,在发展中巩固,日益显示出自身的优越性;但同时还应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一项全新的政治制度在我国建立的时间并不算长,一些方面还不够完善,不太成熟,需要一个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只有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和完善那些不合适宜的思想观念,方式方法,按照新形势发展要求,不断创新制度理论和工作实践,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使人大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经过60年来的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走过了不断探索完善、不断创新发展的光辉历程,但随着党情、世情、国情、民情的变化,符合我国国情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顶层设计之下,还需要许多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期待的下位制度机制作支柱支撑,才能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座历史的、法定的、人民的、特色的、未来的民主政治殿堂不仅永远庄严屹立,而且历久弥新。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分别作出了“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铿锵宣言,指引我们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5创新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而地方人大处在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笫一线,要充分发扬民主,从根本上保障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充分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这就需要各级人大工作者不断用新的思想来指导新的实践,以新的实践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只有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进人大制度与时俱进,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的保障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目的。
二、地方人大开展创新应坚持和把握的原则
地方人大创新涉及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在开展创新过程中应坚持和把握以下五条原则:
1、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始终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总原则,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增强人大工作实效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在创新中求作为,在作为中求发展,实现工作由守旧向创新的转变。
2、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地方人大无论是制度理论创新,还是工作实践创新,都要针对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完善人大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总结;力求通过创新实践,把人大工作上升为理论高度,以期寻求破题之策,实现工作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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