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案高发原因分析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11-13 18: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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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案管办从2014年1月至10月间,共接受移送信用卡诈骗案57起,并且逐渐成上升趋势。笔者通过对我院2014年上半年受理的57件信用卡诈骗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对办理此类案件提出进一步的意见与建议,以达到减少此类案件发案率的目的。
一、信用卡诈骗案的特点
1、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有的犯罪嫌疑人通过读卡器等设备窃取信用卡的信息资料和密码,制作伪卡提取大额现金或进行大额刷卡消费;有的利用伪造身份证明骗领银行卡,然后倒卖给他人;有的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他人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后进行透支消费。
2、涉案人员多为无业人员或城镇居民,且多数涉案人员文化程度较高,多为高中、大学,甚至是研究生。在今年1-9月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无业人员有26人,占所受案件的6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6人,占9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仅有4人。
3、据统计此类案件多发于春节过完后的几个月,集中在3、4月份。我院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多为恶意透支型,春节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花费比较大,此类嫌疑人多为好面子的商场族,故导致了信用卡诈骗案件的高发季。
二、信用卡诈骗案多发的原因
1、一些银行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便降低信用卡申领条件、发卡标准,对申请客户的资信审查把关不严,随意提高授信额度。并且当今信用体系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各个商业银行银行之间信用卡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从而导致银行在核发信用卡时无法做出全面、正确的判断,使得不具有资信条件的人审领了授信额度较大的信用卡,为信用卡诈骗犯罪创造了条件。
2、银行对销售点终端机监管不严,导致了信用卡持有人“以卡养卡”的现象:即持卡人审领多张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找到提供非法套现的pos机特约商户,通过刷另一张卡套现来偿还前一张信用卡。
3、持卡人法律意识不强、用卡知识不足,也是导致信用卡诈骗案多发的要原因。
4、银行之间缺少个人信息的共享机制,对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电子信息手段监管不严。同时部分银行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对客户信息保管不到位,在处理客户资料时造成信息外泄,为他人伪造客户信息创造了便利条件。
三、应对机制以及对策及意见。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形式,宣传信用卡透支的危害性。检察院可以通过组织人员到相关学校、社区宣传法律知识,将日常工作的职能向前和向后延伸,以案说法,积极参与预防工作,通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信用卡使用观念。
2、加大对终端机的监管力度,杜绝“以卡养卡”的现象发生。建议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