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韩城公安局 时间:2014-08-27 10:16:30 阅读量:
2014年8月23日11时许,22位洛南籍椒客到韩城市公安局王峰派出所求助:请民警帮他们讨要其摘花椒的劳务工资。经了解:椒客于7月中旬经人介绍到王峰镇某村薛某家摘花椒,直到8月22日,因孩子们开学在即,而且也把那一大片地(一座山)的花椒都摘完了,椒客们准备领了工资后回家,但椒农薛某却以之前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为由拒绝付款。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赶赴薛某家协调解决此事。经进一步调查得知,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源是对当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产生误解:椒客认为是将那一大片地(一座山)的花椒摘完,而椒农薛某则说的是将所有的花椒摘完。同时,椒农薛某还提出其为了保护椒客的利益,拒绝了其他主动找上门的椒客,但现在造成这种局面,很是不甘心。鉴于此种情况,民警一方面从法律道德、人情世故等方面给薛某摆事实讲道理,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给薛某家重新介绍来椒客。通过持续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薛某终于答应了支付这22位椒客的工资。
16时许,22位椒客拿到了属于他们的血汗钱踏上了返家的征途。临走前,他们激动得握着王峰所出警民警的手说“非常感谢你们,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