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4-05-29 13: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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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到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宜川县人民检察院根据高检院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该院和当地实际,就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努力完善了司法救助制度。
明确救助标准,力求打造全方位救助模式。该院以解决实际生活困难为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立了救助金的数额范围,以便尽可能充分的地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在救助方式上,秉承了多措并举的思路,延伸救助的工作触角,改变了传统的单一以救济金为主的救助模式,建立起集物质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协调救助等于一体的多面体救助模式,确保司法救助功能的最大发挥。
加强职能融合,着力形成全新的工作合力。强化内部协作,各业务科室之间特别是控申部门与民行部门、公诉部门之间建立良性协作关系,在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救助工作开展等方面形成了有益合作形式。强化纵向联动,与上级院有效互动,争取支持。特别是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方面与上级院在形成良好的沟通模式,对于救助案件情况及时汇报,争取上级院专项救助基金的支持。
做好外部协调,竭力搞好与相关单位的配合。该院探索建立了联动救助的工作模式,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与县内财政、民政、卫生、教育、妇联、司法等机关单位良性协作,有效集中整合了多方资源,做到了救助工作效率的最大化。同时在物质资金救助的基础上,为被救助人争取在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帮扶和照顾。对于给予司法救助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积极协调,通过政府救助、社会救助等,基本保障被救助人的基本生活,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作 者单 位:宜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