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时间:2013-08-05 16:08:59 阅读量:
图为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张昌尔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 建设平安湖北,需要法治先行,用法治思维进行总体谋划,用法治方式推动落实,依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 平安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政法机关作为这一公共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就是要牢固树立建设性执法司法的理念,在执法办案和司法裁判过程中,既严格依法依规,又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求,做到护幼、容错、不赦罪,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公正的环境
□ 平安湖北建设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必须把增强群众安全感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
□ 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全省更加平安和谐的目标,将湖北建设成为全国治安秩序最好、最平安的省份
法制网记者 雷晓路 周秉键 胡新桥
湖北省开展平安建设9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创新平安建设思路举措,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群众安全感、社会治安满意度逐年上升。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武汉、宜昌、应城三市荣获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襄阳、荆州等12市县被授予全国综治优秀市县(先进单位)称号,在全国名列前茅。
面对平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湖北如何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推进平安建设?《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就此专访了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张昌尔。张昌尔用“四个创新”阐述了平安湖北建设的思路举措:“创新思路,积极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为平安湖北提供法治保障;创新理念,积极推进建设性执法司法,为经济发展创建最平安环境;创新举措,积极推进政法群众工作,为平安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创新手段,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平安湖北提供强大助力。”
新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加强顶层设计
张昌尔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建设平安湖北,需要法治先行,用法治思维进行总体谋划,用法治方式推动落实,依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
推动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出台《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描绘了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法治化的宏伟蓝图,为平安建设提供重要保障;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勾勒了平安湖北的路线图,提出将湖北建设成为“全国治安秩序最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省人大常委会相继颁布《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规定了综治工作的职责任务,加大了对流动人口权益的保障力度。
推动试点创建。选择29个市、县和7个政府部门开展法治湖北建设的试点,把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与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创建紧密结合起来,进行同部署、同推进,实现同发展、同跨越。
张昌尔深有感触地说:“平安既是‘必需品’,又是‘易碎品’。创平安不易,保平安更难。加强法治建设,平安才是‘耐用品’。”
新理念:创新务实开展建设性执法司法
谈起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张昌尔娓娓道来:“平安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政法机关作为这一公共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就是要牢固树立建设性执法司法的理念,在执法办案和司法裁判过程中,既严格依法依规,又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求,做到护幼、容错、不赦罪,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公正的环境。”
出台硬措施。在广泛征求企业家、法学专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省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将建设性执法司法理念贯穿其中,着力打造“开放、干净、平安、公正”发展环境。省、市、县三级党委政法委都成立了服务企业办公室,公布了服务热线,省委政法委还从企业界、律师界、新闻界、高等院校和省直部门聘请了50名法治环境监督员,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
服务全覆盖。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落实了联系、服务企业责任制,将服务企业成效纳入政法干警业绩档案。张昌尔介绍,全省范围内的规模企业、重大项目都有联系服务领导和责任干警,联系电话上墙,定期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打击大力度。全省政法机关把群众的安全需求作为最敏锐、最精确的“风向标”和“指南针”,组织干警走进治安重点地区,走进警情高发部位,持续开展“打黑恶”、“打砖沙石霸”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建筑工地、企业高校边等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7个,恶势力团伙1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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