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时间:2013-06-24 15:51:47 阅读量:
讲述人:屈建民(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整 理:法制网记者 吴晓锋 邢东伟 实习生 翟小功
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视察时提出的“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海南司法行政系统必须充分发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公正、实现和谐的职能作用,为打造“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和谐海南”添砖加瓦。
打造“平安海南”,首要任务是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和组织形式,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积极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今年年初,海口市美兰区司法局在海南率先成立驻区法院调解室,至今已成功调解20多宗民事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11年,海南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目前已调结148起医疗纠纷,无一起反悔。这一第三方调解机构将法援和调解结合起来,在医患双方之间架起了一座和谐对话桥梁。
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管控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定与和谐。因此,监狱、劳教(戒毒)及社区矫正场所的安全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和创新安置帮教工作,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参与,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因此,我们的工作重点是要不断增强刑释解教人员的谋生本领,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同时,积极推进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用好国家和海南省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不断拓宽安置渠道,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社保、低保等实际困难。
面对戒毒工作这一世界性难题,海南提出“精神戒毒法”的教育矫治模式。2005年,我们在省第二劳教(戒毒)所成立“精神戒毒救助中心”。2013年,经过8年多探索,基本形成“以心理矫治为手段,以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主体,以后续帮教为延续”的精神戒毒新模式,受到司法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肯定,被称为“海南模式”。据海口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精神戒毒(康复)救助中心2005年至2009年解除戒毒出所人员进行回访,平均戒断率33.76%,其中解除强制隔离戒毒3年以上戒断率为39.15%。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民心工程。为了“让没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近年来我们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范围,为群众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可喜的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海南法律援助从“应援尽援”的初始阶段走向了“尽援优援”的新阶段。为推动“法治海南”建设,营造诚信有序、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我们要继续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围绕困难群众法律需求,制定法律援助政策。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基层站点建设,努力减少申请环节,简化受理审查程序,打造“绿色通道”,为受援人提供更快捷、更高效的法律援助。
“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和谐海南”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这是神圣的职责和使命,海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不辱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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