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3-01-16 16:01:23 阅读量:
观点阐述者: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
阐述场合:天津市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服务。目前天津市350万流动人口,事实上已成为实有人口的组成部分。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天津市改革发展进程中躲不开、绕不过的重大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好的大问题。
我们要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穿始终,把增强流动人口的幸福感、归属感、安全感作为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和谐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使流动人口在天津工作生活有地位、有尊严。
要完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乡镇服务管理站、社区村服务管理分站,按照全员覆盖、全域覆盖的要求,统一建设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加强人员配备、规范服务项目、健全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尽快出台《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管理办法》,按照500:1的比例组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年底前要组建起4000人的协管员队伍,明年全部达到标准。
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首先是对实有人口基础信息数据的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做到全员覆盖、全域覆盖。各区县、各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率、录入率、鲜活度和信息共享水平。要拓宽人口信息采集传输渠道。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用人单位、学校和物业、房屋租赁中介及所有旅店,落实到所有业主、房主和单位负责人,健全街乡镇、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站)和警务室信息采集点,随时随地采集、上传、核查流动人口信息。要全面推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对包括违法建筑在内的所有建筑物,要逐一登记编号,实现“人房一致”的精确定位管理和“以房找人、查人知住”的双向互联。
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归根到底要从制度上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个合法稳定”的基本条件,紧密结合天津实际,研究制定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要加快建立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从制度上解决流动人口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公共卫生、住房租购、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落实均等化待遇、均等化服务。
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切实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搭建各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充分保障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广大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市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和各级政法机关、工会、劳动保障、信访部门,要主动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职工群众中,把握广大群众包括流动人口的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及时提供法律和维权服务。
在动态化环境下,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必须把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管理,建立健全一整套动态化服务管理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到流动人口居住地、就业单位,了解掌握情况,听取意见,主动上门服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以流动人口集中的建筑、餐饮、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劳动权益保障、执法检查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幌子进行坑骗和欠薪逃匿、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行为。文字整理 本报记者 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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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