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公安机关要在“四个转变”上下工夫

来源: 时间:2013-01-16 15:42:59 阅读量:

  辽宁省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长 薛恒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沿海经济带开发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是辽宁公安机关迎接新挑战、展示新作为、实现新突破的难得历史契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更加重要,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四个转变”上下工夫,切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积极实现“管理角色”转变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转变理念、转换角色,由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

  切实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公安工作的重大使命。公安机关必须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公安工作全过程,自觉地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基本的警务实践活动,坚持把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公安机关创新社会管理的主战场。

  切实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惟一标准。只有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群众的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不断开创社会管理的新局面。

  切实把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作为做好公安工作的有效载体。要通过走出机关、走进百姓家中的方式,着眼于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使该活动成为社会平安的重要保证;着眼于维稳关口前移,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使该活动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着眼于了解民意需求,切实解决民生难题,使该活动成为赢得民心的重要举措。

  从治标到标本兼治,积极实现“管理效能”的转变

  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问题不增多,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开放、动态、信息化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

  要在锐意进取、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上下工夫。构建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将过去单一、静态、以户为主的人口管理模式转变综合、动态、以人为主的人口管理模式;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逐步形成立体化、全时空、高效率的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

  要在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更新维稳理念上下工夫。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是维稳主力军的理念,坚持系统治理,力求全面稳定;坚持矛盾调和,力促动态稳定;坚持以人为先,力图民心稳定;坚持强基固本,力保持续稳定,实现由维稳理念的创新带动维稳能力的提升。

  要在快速高效、积极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上下工夫。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状况复杂化,以及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不稳定因素增多,公安机关要围绕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的维稳体系,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实战型大指挥中心,形成指挥高度扁平化、打防管控精细化的应急警务指挥体系。

  从简单粗放到高效集约,积极实现“管理模式”的转变

  当前,社会管理工作的日趋复杂和客观形势的迅猛发展,势必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快实现从静态、单一的传统管理模式向动态、精细的现代管理模式转变。

  积极创新警务运行模式,是推动管理模式转变的前提和基础。公安机关要围绕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推行新型社会治安巡防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打整体战、合成战,加强警种部门协同联动和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全面提升公安机关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巩固和深化信息化建设成果,是推动管理模式转变的支撑和基石。公安机关既要注重用最先进的科技手段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快形成全面覆盖、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新成果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成效。

  大力提升队伍建设综合素质,是推动管理模式转变的根本和保障。高水平的管理离不开高素质的队伍,公安机关需要继续抓好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工作,科学调整公安考核指标体系,使广大民警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提升管理能力的学习和实践中来,为社会管理向现代化迈进提供充分的智力和人才保证。

  从各自己为战到多元治理,积极实现“管理格局”的转变

  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公安机关必须从大局着眼,积极谋划,推动并建立起社会化管理新模式。

  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多方参与、多元联动,形成党政领导、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集中破解社会管理创新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

  公安机关要注重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有效整合相关信息,建立起由政府牵头,信访、司法等多部门参加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机制,构建联运式管理格局,以社会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参与,打牢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群众基础。通过大力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调动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工作,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路子。要增强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文字整理 本报记者 霍仕明 张国强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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