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时间:2012-11-14 21:59:46 阅读量:
中央军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战略决策,制定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先进军事文化的意见》,吹响了发展先进军事文化的号角。军营法律文化作为先进军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紧跟军队建设步伐,依托和利用军营文化建设平台,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法律法规和军队纪律的要求,贯穿渗透到军营文化活动中,使官兵在潜移默化的文化熏陶中,强化法律法纪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文化氛围,这对于推动先进军事文化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形成军营法律文化建设共识
胡主席多次强调,要紧贴时代要求创新发展先进军事文化,不断增强广大官兵的军魂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使我军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一代代传承下去。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胡主席重要指示,满足部队建设和官兵精神文化需求,创新发展先进军事文化的生动实践,为先进军事文化注入了新内容,拓展了新渠道,展示了新功能。
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是铸牢军魂、确保官兵政治坚定道德纯洁的内在要求。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是军营法律文化建设的基石和核心。“兵者,文武之道。”武为形,文为道。官兵的理想信念和法治信仰,只有深厚的文化认同,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就是要有效发挥文化的“铸魂”功能,使官兵从法理上认清维护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引导官兵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坚定信仰,永葆我军政治本色。
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是催生部队战斗力的迫切需要。先进军事文化是催生战斗力的重要源泉,也是推进军事实践发展变革的重要力量。毛泽东同志关于“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文化与战斗力的关系。军营法律文化固化于志,升华于技的功能,既能培养官兵的浩然正气、英雄豪气和昂扬士气,焕发压倒一切困难、战胜一切敌人的斗志,又能引导官兵按纲施训、依法履职,实现人与体制、装备的最佳结合,助推战斗力生成模式的根本转变。
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是落实依法从严治军方针的具体举措。胡主席反复强调,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军队建设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紧紧扭住、常抓不懈。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基础在养成,关键在落实。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目的就是通过活跃官兵法律文化生活、浓厚法律文化氛围,营造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良好环境;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强化官兵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增强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各项要求的自觉性;通过法律文化的培育传播,丰富官兵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
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是促进官兵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新形势下,法律素质已成为官兵基本素养和履行职责的必备条件。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正是顺应这一时代要求,通过传播法治理念、营造法治环境、开展法制教育,为官兵立身做人、全面发展夯实根基,积蓄后劲。
坚持正确的军营文化发展观
我军历来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动摇,树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文化发展观,是确保军营法律文化正确方向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
一用党的创新理论贯注。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是“铸魂”工程,必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统领,切实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要求贯彻体现到军营法律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始终,着力引导官兵认清自己肩负的政治责任和法律义务,坚决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和“军队国家化”等错误观点,始终做到坚定不移听党的话、跟党走。
二用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引领。“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是反映我军官兵与党、人民、国家、军队的关系以及官兵相互间关系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观念,体现了我军优良传统、时代发展要求和官兵价值追求的统一。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就是要在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上聚焦用力,彰显军营法律文化深刻思想内涵,发挥军营法律文化建设的导向作用,运用各种法律文化活动形式,把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与强化官兵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机结合,用“核心价值观”主导官兵思想,用“法纪观”规范官兵行为。
三用依法从严治军牵引。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新时期军队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针,加强军营法律文化建设要围绕依法从严治军的目标要求,努力把法律内化为官兵自觉遵从的行为模式,法规深化为坚守底线的内在信念,不断强化“法规制度是基本依据、依法办事是基本要求、知法懂法是基本素质、落实法规是基本职责”的意识,使依法办事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在官兵思想深处筑起无形的“法治墙”,促进法律获得普遍信任,法规得到普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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