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5-07-28 10:10:30 阅读量:
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5)陕0725执41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成志与被执行人王新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朱成志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为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线索,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执行财产线索,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2025)陕0725民初14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案号:(2025)陕0725执411号
执行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执行标的金额:83420.24元(含执行申请费1134元)
被执行人:王新强,男,生于1967年12月27日,汉族,住勉县老道寺镇吴寨村一组067号。公民身份号码:61232519671227xxxx。
悬赏内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新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悬赏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悬赏金额及条件:
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新强下落且能找到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人民币5000 元。
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新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提供和本院已掌握的除外),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悬赏金人民币 1000 元。
3、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悬赏金由最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4、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 或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16-3239337
监督电话:0916-3239317
承办法官:刘法官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勉县法院执行局(武侯法庭院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来源:勉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