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4-29 15:32:16 阅读量:
俗话说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有些人明明有偿还能力
却想方设法赖着不给
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
且在执行阶段
拒不还款、转移财产
等等
你以为把钱藏起来或者人躲起来
就没事了?
别做梦了
……
拒执罪等着你!
“欠债还钱”这是最朴素的传统道德观,也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应有之义。但在现实中,一些被执行人却想方设法隐藏行踪、隐匿财产、逃避执行,殊不知这是一种犯罪行为,极易由民事案件的“被执行人”转化成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从而成为罪犯。4月28日,铜川市耀州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首例“拒执罪”案件。市中院及耀州法院部分法官干警参加旁听。
案情回顾:欠款不还,失信行径不断升级
2021年初,郝某与李某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闹上法庭。耀州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要求李某在判决生效后的45日内,返还郝某预付款130余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某却毫无还款之意,郝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在一系列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等。李某不接听法院电话,隐藏个人行踪,与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因李某常年在外地下落不明,执行局干警多次查找,均未找到被执行人,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在案件审理期间,李某竟悄悄卖掉自己的房产,收到60多万房款后,这笔钱却不知去向。调查还发现,李某每月收入超5000元,其本有能力部分还款,但李某明知自己作为被执行人还一边拒不还钱,一边肆意消费,请客吃饭、洗澡洗脚、购买彩票,完全无视法律判决和自身义务,耀州区法院遂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直击庭审:法律利剑高悬,严惩拒执行为
庭审中,在证据审查方面,法院对认定被告人拒执罪的各类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分析。如房屋买卖记录、银行账户流水等,明确显示出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处置房产获得大额房款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以及其虽有稳定收入却未用于偿还债务的事实;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从不同角度证实了被告人具有执行能力却故意抗拒执行的行为。法官严格遵循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原则,对每份证据的来源、收集程序进行逐项审查,确保所有证据均合法有效,以此为案件的公正裁决奠定坚实基础。
在法律适用环节,法院精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定性。结合被告人的具体行为表现,如多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在执行过程中故意隐匿财产、肆意消费等,判断其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在整个判决过程中,法院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告知其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听取被告人及律师的意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与判决,维护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严肃性,充分彰显了庭审的专业性与严谨性,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经依法审查,耀州区法院认定李某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却拒不执行,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以案说法:拒执不可取,后果很严重
本案是典型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例。生效法律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一些人认为不还钱只是民事纠纷,大不了被催债,却不知抗拒执行会触犯刑法。像李某这种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行为,侵害了他人权益,扰乱了司法秩序,挑战了法律底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罚处罚。
法官提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主动向法院申报财产,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总有一些被执行人心存侥幸,各种花式“拒执”,企图以“小聪明”逃避执行,殊不知,这种“小聪明”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此提醒被执行人,故意规避执行就是犯罪,切莫弄巧成“刑”,不仅毁了自己的人生,还将对家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缺憾!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