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至10日,商洛市商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该案系该院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审理的又一起恶势力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至今,被告人李某某纠集于某某等11人,形成了以李某某为纠集者,其余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在商州辖区内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组织卖淫、故意伤害等21起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该案的定性、量刑情节、量刑建议充分发表了意见,10名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本次庭审,本院邀请了商州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了案件旁听,商州区司法局派员参与旁听。
商州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为创建平安商州贡献司法力量。
供稿:阮琳
编辑:李娟
责编: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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