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调研】郭 芬 | 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做好服务工作的路径探索与实践思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4-13 16:06:17 阅读量:

基层检察院作为司法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是连接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其服务质效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法治获得感。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新时代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的背景下,基层检察院需立足履职实际,破解服务短板,探索精准服务路径,切实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现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践,就提升基层检察服务工作质效展开调研与思考。

一、基层检察院服务工作现存问题

(一)服务理念滞后,主动服务意识不足

部分干警仍秉持“重办案、轻服务”的传统思维,将工作局限于依法办案,缺乏“在办案中服务、在服务中办案”的融合理念。面对群众诉求多采取被动应对态度,主动深入基层、排查矛盾、靠前服务的意识薄弱,对群众潜在司法需求关注不足,服务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欠缺。

(二)服务机制不完善,质效有待提升

便民服务流程衔接不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整合不充分,案件查询、信访接待等环节存在手续繁琐、时限较长等问题。诉求回应闭环机制不健全,部分群众诉求存在“重受理、轻落实”现象,反馈不及时、跟踪不到位,影响群众体验。同时,与乡镇街道、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不足,信息共享、矛盾联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难以高效解决基层复杂问题。

(三)服务载体单一,覆盖面不够广泛

服务多集中于线下接待和常规普法,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应用不足,线上服务平台功能不完善,线上线下服务融合不深。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民营企业、乡村群众的差异化服务举措较少,服务供给针对性不强。检力下沉力度不足,村社检察联络点作用发挥不充分,偏远地区群众难以便捷享受检察服务。

(四)队伍服务能力薄弱,作风建设待加强

部分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不足,不善于用群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化解纠纷,沟通协调、释法说理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干警存在服务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等问题,司法作风不够扎实,加之纪律监督落实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机关的服务形象。

二、基层检察院优化服务工作的实践路径

(一)筑牢思想根基,强化主动服务意识

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基层检察服务的重要意义,转变“坐堂办案”思维,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主动谋划服务举措,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服务工作的根本标准,增强主动服务、精准服务的思想自觉。

(二)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

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各类服务功能,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规范诉求闭环管理,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要求,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深化跨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矛盾联调机制,凝聚基层治理与检察服务合力。

(三)创新服务载体,拓宽服务覆盖面

推进数字化智慧服务,完善线上检察服务平台,拓展在线咨询、信访提交等功能,打造全天候服务模式。建立驻乡镇检察工作站、村社检察联络点,推行巡回检察、上门服务,将检察服务延伸至群众家门口。实施精准化服务,针对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检察护企”法治体检服务,围绕乡村振兴开展针对性普法和司法救助。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服务保障

开展群众工作、沟通技巧、释法说理等专项培训,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实践锻炼,提升服务能力。狠抓司法作风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生冷硬横等不良作风。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回访、满意度调查,对服务不力、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打造纪律严明、服务为民的检察队伍。

三、结 语

基层检察院做好服务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唯有以理念更新为引领、以机制完善为支撑、以载体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效,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检察保障。


供稿:山阳检察

作者:郭 芬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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