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调研】郑焕香 | 关于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的思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3-30 22:28:09 阅读量: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前沿阵地,是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检察队伍则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根基层司法实践的核心力量。党的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与魂,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既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要求,也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推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在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治理任务日益繁重的新时代,深入剖析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的核心价值、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具有极强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的核心价值与时代意义

(一)坚守检察工作政治属性的根本保障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基层检察队伍直接面对各类司法案件、直面群众司法诉求,只有以高质量党建筑牢政治忠诚,才能确保检察队伍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党建建设,引导基层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办案、司法履职、队伍管理全过程,保证基层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杜绝司法工作脱离政治引领、偏离法治轨道的问题。

(二)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的核心抓手

长期以来,基层检察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党建与业务脱节、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建工作流于形式、业务工作缺乏政治引领,制约了检察履职质效。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核心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以党建引领业务发展,以业务成效检验党建成效。通过党建凝聚队伍共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司法素养,让基层检察干警在办理每一起案件、开展每一项监督中,都能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让党建成为推动基层检察业务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

(三)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的关键支撑

基层检察队伍身处司法一线,面临着人情干扰、利益诱惑、司法风险等多重考验,队伍的纪律作风、专业能力、廉洁素养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党建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定盘星”,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建设、廉洁司法教育,能够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培育严细实的工作作风;通过党建引领人才培养、岗位练兵、先锋引领,能够激发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基层检察队伍,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

基层检察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相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守护公共利益、助力乡村振兴等,都是基层检察队伍的重要职责。加强党建建设,能够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司法为民举措,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让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发展、保障民生福祉,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

二、当前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党建重视程度不足

部分基层检察院领导干部和干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知,认为检察工作的核心是办案,党建工作是“软任务”“虚工作”,投入时间精力会影响业务推进,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有的将党建工作简单等同于政治学习、开会发文,缺乏主动抓党建、深度抓党建的思想自觉,导致党建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二)党建与业务融合不深,协同效能不佳

这是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脱节,党建活动内容空泛、形式单一,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核心业务结合不紧密,未能围绕办案难点、履职堵点开展党建工作;另一方面,业务工作缺乏党建引领,部分干警办案只注重法律条文适用,忽视案件背后的政治考量、民生诉求,党建对业务的指导、监督、促进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形成“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的割裂局面。

(三)党建工作方式陈旧,创新活力不足

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工作大多沿用传统模式,以集中学习、念文件、读报纸、开会议为主,内容枯燥、形式僵化,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面对青年干警占比提升、司法工作数字化转型等新变化,未能结合基层检察工作特点、干警思想实际创新党建载体,党建活动与干警需求、工作实际脱节,难以激发干警参与党建的积极性,导致党建工作缺乏活力、感染力不强。

(四)队伍建设与管理薄弱,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机制不健全,党建责任分工不明确,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能层层压实,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党务干部多为业务干警兼职,缺乏专业的党建工作能力和经验,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高;同时,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对干警的思想动态、纪律作风、廉洁司法情况跟踪不到位,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引领队伍建设的效果打折扣。

(五)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激励约束作用弱化

基层检察党建工作考核大多缺乏科学量化的指标体系,考核内容偏重于材料报送、活动开展等形式化内容,对党建引领业务、队伍建设、司法履职的实际成效考核不足。考核结果与干警评优评先、晋升提拔、绩效奖励挂钩不紧密,导致党建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无法倒逼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三、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的实践路径

(一)筑牢政治忠诚,把准党建工作政治方向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融入基层检察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政治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通过专题党课、红色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基层检察干警深刻认识检察工作的政治属性,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司法使命,坚决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办案、履职、服务全过程。

(二)推动深度融合,构建党建业务一体化格局

打破党建与业务割裂的壁垒,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理念,实现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是找准融合切入点,围绕基层检察核心业务,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办案组、党员责任区,让党员干警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攻坚、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冲在前、作表率;二是搭建融合载体,开展“党建+办案质效”“党建+司法为民”“党建+基层治理”等主题活动,将党建要求嵌入案件办理、流程监督、质量评查各环节;三是完善融合机制,建立党建与业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党建引领业务存在的问题,以党建破解业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实现党建与业务双向促进、双提升。

(三)创新方式载体,激发党建工作生机活力

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和青年干警特点,推进党建工作理念、形式、载体创新,让党建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一是丰富学习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学习强国、检察内网等平台,开展微党课、微宣讲、案例研讨、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提升学习吸引力;二是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结合基层检察院地域特点、业务优势,创建“一支部一品牌、一单位一特色”,打造贴合检察工作、彰显司法为民的党建名片;三是融入数字化建设,利用大数据、新媒体等技术,搭建线上党建平台,开展云端学习、线上组织生活,提升党建工作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四)强化队伍管理,夯实党建工作组织基础

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明确基层检察院党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党建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领导干部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参加党建活动、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发挥头雁效应;二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警担任党务干部,开展专业化党建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三是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对干警思想动态的分析研判,强化纪律作风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洁司法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

(五)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党建工作激励约束

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党建工作成效、党建业务融合成果、队伍建设情况等纳入考核重点,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标准,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党建考核结果与干警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绩效奖励直接挂钩,对党建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党建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形成鲜明导向,倒逼基层检察队伍重视党建、抓实党建,推动党建工作走深走实。

四、强化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的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基层检察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全局,定期研究部署、定期检查督导,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党建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场地支持,打造标准化党建活动阵地,保障党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基层检察党建工作制度体系,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发展、廉政监督等工作流程,推动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结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党建与业务融合、队伍管理、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三)作风保障

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以党建引领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司法作风不正、办案不规范、廉洁自律不严等问题,培育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司法为民的优良作风,树立基层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结语

基层强则检察强,党建兴则事业兴。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关乎检察工作的根基,关乎法治建设的成效。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必须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正视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司法履职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基层检察队伍党建工作质量,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山阳县人民检察院 郑焕香)


编辑:许沥心

责编:马 宁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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