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人民检察院:优化民事监督受理 提升司法为民质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25 21:30:56 阅读量:

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是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来源之一,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持续优化民事监督受理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受理标准,精准开展法律监督,扎实做好民事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活动监督及支持起诉工作,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一、规范受理标准,明晰监督边界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规范受理标准,明确不服裁判、程序违法、执行不当等监督受理范围。精准甄别各类民事监督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审查;对不符合监督条件或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释法明理,做好路径指引,杜绝重复、无效诉求,推动民事监督受理工作规范运行。

二、聚焦精准履职,做实民事监督

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民事监督。民事检察部门依法开展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精准开展民事支持起诉,依法助力维权。今年以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申请程序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5件,经审查,不予受理1件,转民事检察部门办理14件,其中,不服生效裁判1件、审判程序违法4件、执行活动监督2件,支持起诉7件;民事检察部门已办结10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支持起诉7件。

三、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履职效能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平台,拓宽民事监督案件受理渠道,建立民事监督案件台账管理、受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法定时限内办结、办理进展及办理结果答复工作机制,压实办案责任,强化内部协同衔接,确保诉求受理规范、案件办理高效,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精细化、便民化工作质效。

下一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严把受理关口、精准履职监督、做实便民服务,以规范高效的民事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作者:屈苗苗

编辑:许沥心

责编:严江珂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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