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10-20 17:28:59 阅读量:
生活中常见这样的突发意外:路边玩耍的孩子突然冲出横穿马路,正常行驶的车辆为了避让,选择了紧急刹车,有时候躲闪不及,最终导致有人受伤。
这个时候车主索赔该找谁呢?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很多家长下意识觉得:孩子还小,不懂事,闯了祸不用负责。
但是法律上真的是这样的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简单来说:
1、没有免责一说:年龄小不是挡箭牌,孩子冲出马路导致别人受伤,过错在孩子,赔偿的主体就是父母等监护人
2、教育看管不能免责:哪怕家长平时经常安全教育,最多减轻责任,也无法完全不用赔;
3. 赔付顺序有先后:孩子有压岁钱、存款等个人财产的,优先用孩子财产赔付,不够的部分,由父母补足差额。
这也提醒所有家长:放任孩子在马路边追逐、奔跑、随意横穿,本质就是监护失职。
法官提醒:
交通意外往往就在一瞬间,孩子安全意识薄弱、预判能力不足,极易引发事故。监护不是口头教育,更是时刻的看管责任。提醒各位家长:务必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不要让低龄儿童独自在马路、路边玩耍、追逐;过马路务必陪同看护,引导孩子观察路况、遵守交通规则。 别因一时疏忽,酿成事故、承担赔偿,追悔莫及。
供稿: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作者:刘文玲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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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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