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交融 绘就基层治理新画卷——白河县“一说两讲”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9-07 15:41:21 阅读量:

8月下旬,在白河县中厂镇同心社区的田间地头,一场因土地界畔引发的纠纷刚刚平息。人大代表拉着乡亲的手算“感情账”,法官拿着法律条文算“责任账”,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这是该县推行“一说两讲”解纷机制的日常一幕。

近年来,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县人民法院协同创新打造“人大代表联络站+法官工作室”融合平台。通过“群众说事情、人大代表讲道理、法官讲法律”的“一说两讲”解纷机制,将人大监督的“柔性优势”与司法审判的“专业权威”深度融合,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截至目前,全县11个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实现法官工作室全覆盖,累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600余件,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以案释法:从“网络对战”到当庭和解

今年5月,在白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的卷宗里,记录着一场从“网络对战”到当庭和解的精彩逆转。

原告张某是一名普通务工人员,此前为被告提供劳务服务。工程结束后,双方因账目核算不清,导致一笔劳务费迟迟未能结算。张某多次上门讨要无果,心中积怨渐深。冲动之下,他未选择合法维权途径,而是在某热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了被告公司的经营场所照片,并配上了过激的不当言论。

这一举动瞬间成为矛盾的导火索。被告认为张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声誉,多次要求其删除视频并公开道歉,甚至表示要另行起诉名誉侵权。而张某态度异常坚决:“不把劳务费结清,视频绝对不删!”双方从经济纠纷演变成了人格权与债权的双重对抗,矛盾持续升级。

白河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不仅执行难度大,还可能引发名誉权纠纷的“次生诉讼”,让双方彻底撕破脸皮。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在与所在辖区的人大代表沟通后,双方决定通过“一说两讲”解纷机制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气氛一度紧张。法官首先立足专业职能,把法律讲准、把法理说透:“张某,你讨要工资的心情我们理解,但在网上发布过激言论、泄露商家信息,已经涉嫌侵犯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来你是占理的债权人,现在可能变成侵权的被告,这叫‘赢了芝麻,丢了西瓜’。”这番话让张某瞬间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冲动行为的严重性。

紧接着,人大代表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用群众听得懂的话把道理讲明白:“老张啊,谁家挣钱都不容易,你急着用钱我们懂。但你想想,你把事情闹到网上,公司面子挂不住,就算有钱也可能赌气不给。再说,真闹上法庭,你还要请律师、花时间,划得来吗?”随后,代表又转向公司负责人:“企业做生意,讲究个和气生财。工人跟着你们干,图的就是个踏实。这笔钱既然该给,晚给不如早给,免得坏了名声,耽误了以后的生意。”

在法官的精准普法和代表的温情疏导下,双方的“火气”渐渐消退,理性回归。经过多轮“背靠背”调解和“面对面”协商,双方终于就劳务费数额达成一致。在人大代表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张某当场拿出手机删除了视频;被告公司也立即通过银行转账将款项打入指定账户。这起原本可能激化升级的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多方联动:法理与人情的“双向奔赴”

2025年12月14日清晨6时许,天刚蒙蒙亮,白河县冷厚路上一片寂静。被告柴某雇佣原告熊某前往其岳父家整理柴火。返程途中,熊某搭乘被告方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行至宋家镇中心小学附近时,车辆突然失控,撞向了被告万某停靠在路边的轻型栏板货车,导致熊某与同乘人员陈某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在赔偿环节,各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熊某认为,自己是提供劳务途中受伤,雇主柴某和驾驶员方某应当承担责任;方某觉得自己是好意搭乘,出于乡亲情谊帮忙,不应承担全部责任;而货车车主万某则认为自己的车在路边合规停放,不应“躺枪”。三方当事人在赔偿比例和金额上僵持不下,熊某遂将三方共同诉至白河法院。

这起案件看似是一起简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则交织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好意同乘、侵权责任等多种法律关系。如果机械判决,不仅审理周期长,还可能因为执行问题导致邻里乡亲反目成仇。

了解到群众诉求和矛盾后,宋家镇人大主席团联合镇村干部、熟悉当地情况的人大代表、驻站法官组成调解专班,运用“一说两讲”解纷机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将复杂的法律关系条分缕析,让各方当事人明白了各自的法律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方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万某违规停车负次要责任,柴某作为接受劳务一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熊某属于无偿搭乘,应当减轻方某的部分赔偿责任。”

随后,人大代表和镇村干部开始语重心长地劝说:“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方某好心好意载你们,出了事心里也不好受。如果因为这件事闹上法庭,以后村里谁还敢搭把手?”“远亲不如近邻,大家不如各退一步,日子才能过得顺心。”

这种“法理+人情”的双重攻势,让原本剑拔弩张的调解室气氛缓和了下来。法官趁热打铁,针对赔偿金额逐项计算,人大代表则在一旁安抚情绪、引导互谅。最终,四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调解协议:方某、柴某、万某按照责任比例分别进行赔偿,部分款项当场给付。熊某拿到了急需的医疗费,方某也不用背负沉重的赔偿包袱,万某更是感慨:“没想到人大代表和法官这么通情达理,这钱我赔得心服口服。”一场涉及多方的复杂纠纷,在诉前画上了圆满句号。

情法并重:为弱势群体“救急兜底”

如果说前两起案件是化解矛盾,那么游某与周某的劳务受害纠纷,则是一场关乎生存底线的“救急仗”。

去年5月,游某受同镇村民周某雇请,翻修其自建房屋。施工过程中,连接跳板的铁丝突然断裂,游某从高处坠落,身受重伤。经司法鉴定,游某构成两处十级伤残。高额的手术费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后续还需要手术取出内固定物,但周某却因对责任划分存在异议,迟迟不愿支付后续赔偿款。

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发现游某受伤后完全丧失务工能力,家庭经济瞬间陷入绝境,且急需赔偿款进行二次手术。如果按部就班地走诉讼程序,鉴定、开庭、判决、执行,周期长达数月,游某的生命健康将面临极大风险。

“群众的事等不起,弱势群体的权益必须优先保护。”承办法官当即决定联合镇人大代表开展“一说两讲”调解。

调解现场,法官先当起“普法员”,循循善诱地向周某释明了劳务受害责任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游某是在为你家干活时受的伤,你作为接受劳务一方,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果判决,你不仅要全额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还要承担诉讼费,得不偿失。”

人大代表看着满脸愁容的游某,又转头望向周某,没有讲大道理,而是用拉家常的语气打开了话匣子:“老周啊,咱们都是一个镇的,游某家里什么情况你也清楚。他现在躺床上动不了,老婆孩子都指望着他。你家里盖房子是喜事,但如果因为这件事把人给拖垮了,你心里能踏实吗?伸手拉一把,以后你家有事,大家也会帮衬。”

这番话深深触动了周某。法官接着算了一笔“经济账”和“名誉账”:“如果闹上法庭,判决文书上网,对你的信誉也有影响。调解解决,既能减轻你的赔偿压力,也能让游某尽快拿到钱治病,两全其美。”

在情与法的双重感召下,周某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当场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了调解协议,周某当场筹措资金,将赔偿款交到了游某家属手中。拿到钱的那一刻,游某家属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多亏了人大代表和法官,这下手术费有着落了!”

“一说两讲”的生动实践,不仅定分止争于诉前,更在白河大地上催生了一场深刻的治理变革。这一机制之所以能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关键在于把两股力量拧成了一股绳——人大代表扎根群众、说话有人听,法官精通法律、断事有底气。数据显示,通过“一说两讲”机制化解的纠纷,自动履行率高达98%以上,不仅大幅节约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更修复了受损的社会关系,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今年8月,该县深改委审定通过了《白河县“一说两讲”解纷机制暂行办法》,标志着该项制度迈入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新阶段。

“‘一说两讲’解纷机制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人大代表走进调解一线,既是对司法工作的有力监督,更是代表履职的生动实践。我们正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治理效能,让公平正义不仅体现在庄严的判决书中,更流淌在田间地头的每一次握手言和里。”白河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小冲说。


作者:贺余环

编辑:侯宜均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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