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法院 :“最后一劝”解开两家心结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6 18:06:39 阅读量:

开栏语

从“马锡五审判方式”到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薪火相传,司法为民初心不改。每一次公正裁判、每一次高效调解、每一次贴心服务,都是守护群众合法权益、温暖市井烟火的生动注脚。

当前,全市政法系统正深入开展“政法为民办实事”活动。为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即日起,鄠邑法院正式推出“政法为民办实事”专栏,全方位、多角度记录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故事。

于平凡处见担当,于细微处显温度。我们愿以一本本为民台账,回应一份份民生关切;用一桩桩实事、一件件小事、一个个案例,诠释司法担当,传递法治温度。

敬请关注,让我们一同见证那些藏在卷宗里的为民情怀。

一场同村孩子间的玩耍意外,让亮亮的手指严重受伤,也让两个原本亲密的邻里家庭陷入了长达数月的争执。一边是孩子术后康复的漫漫长路,一边是赔偿数额与履行能力的现实拉锯。当对立情绪几乎盖过理性沟通时,鄠邑法院少年法庭选择在裁判前展开“最后一劝”——用情理法的递进沟通,促成9000元调解协议达成并全部履行,为这起纠纷画上了一个有温度的句号。

玩耍中突发意外,两个家庭因赔偿陷入僵局

2025年11月,未成年人亮亮到同村天天家中玩耍。玩耍过程中,天天使用斧头致亮亮左手中指、环指受伤。

亮亮随即被送医,先后两次住院,接受清创、皮瓣修复、骨折复位内固定等多次手术,花费医疗费14000余元。手指受伤给孩子带来身体痛苦,也让其家庭承受了不小的护理和康复压力。

事发后,亮亮父母和天天父母私下协商未果,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天天父母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计2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案件审理中,双方对监护责任承担、损失认定及赔偿支付方式仍存在明显分歧。

从数额分歧中找症结,先让情绪有出口

承办法官肖少霞没有将此案简单视为赔偿数额之争。两个孩子年龄尚小,又同住一村,如果成年人之间矛盾持续升级,不仅伤害邻里关系,还可能将诉讼压力传导给孩子。

法官全面梳理病历和医疗票据,逐项核实受伤经过、治疗项目和费用构成,并分别听取双方监护人意见。受伤方最关心孩子手指功能恢复,希望已付出的治疗和照护费用能得到及时补偿;致害方并非不愿承担,而是对赔偿项目、总额及短期内一次性付清存在顾虑。法官由此找准症结:表面争的是数字,背后牵动的却是对孩子康复的焦虑,以及对责任边界和履行压力的担忧。

沟通中,法官先让双方充分意见。面对受伤儿童家长,她明确调解不能以牺牲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代价;面对致害儿童家长,她则从危险物品管理、日常看护和安全教育入手,引导其认识到,孩子玩耍中发生意外,并不意味着监护责任可以被忽视。随着情绪逐步平复,双方开始从争论输赢转向共同审视孩子康复、家庭教育和邻里相处。

情理法层层递进,裁判前再作“最后一劝”

情绪缓和后,肖少霞将沟通引向法律责任和理性预期。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依法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官向致害方释明,孩子年幼不是免除责任的理由,以赔偿弥补损害也是履行监护职责的一部分;同时向受伤方说明,赔偿项目和数额应以实际发生、治疗所需和证据证明为基础,诉讼请求与最终依法支持的金额并不当然等同。

双方对裁判结果逐渐形成稳定预期,但在具体金额上仍有差距。此时案件已具备依法裁判基础,但为了让纠纷真正落地、让双方放下芥蒂,承办法官没有止步于判决,而是在裁判前再次组织协商,展开“最后一劝”。

这一次劝解紧扣双方最现实的关切:讼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判决后能否及时兑现、赔偿款何时到位。法官引导双方比较“判后再履行”与“当下形成可执行方案”的实际效果,提出兼顾损失填补和履行能力的方案:天天父亲赔偿亮亮9000元,已垫付的1000元计入赔偿款,剩余8000元设置明确履行期限。

款项全部履行,“案结事了”落到实处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天天父亲向亮亮赔偿经济损失9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000元,实际支付剩余8000元;亮亮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调解书生效后,剩余8000元赔偿款已全部履行到位。受害方的损失得以及时填补,致害方也以实际行动彰显了责任担当,双方未再因赔偿问题衍生任何纠纷。

这场“最后一劝”,既为案件画上圆满句号,也为两个家庭今后和睦相处、修复邻里关系留下了余地与温情。(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作者| 沈晔

编辑| 李娟

责编| 郑黎波

审核| 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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