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8-26 09:57:59 阅读量:
长安花·小红雁
每年8月25日为全国残疾预防日。残疾预防事关少年儿童一生健康、万千家庭幸福。未成年人身心稚嫩、自我防护能力弱,意外伤害、学生欺凌、监护缺位、疾病延误等,都是导致后天残疾的高发诱因,且多数伤害可防、可控、可避免。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团队立足司法履职,结合办案实际,面向家庭、学校和社会普及残疾预防法律知识,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防护网。
小红雁
这些致残风险,就在孩子身边:
• 意外伤害:交通意外、高空坠落、烧烫伤、溺水、运动损伤、居家危险行为等,极易造成肢体、感官永久性损伤。
• 暴力伤害:学生欺凌、肢体冲突、家庭暴力、虐待伤害等,不仅造成身体伤残,更易引发严重心理障碍。
• 监护与救治缺位:忽视筛查体检、疾病拖延不治、心理问题长期无人疏导,错过最佳干预时机,造成智力、听力、视力、精神等不可逆损害。
残疾预防不只是健康科普,更是法律义务。
✅ 家庭尽责是第一道防线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监护人必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尽到抚养、教育、保护职责。
家长需做好孕前、新生儿筛查,定期体检就医,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杜绝监护疏忽。因严重失职造成孩子重伤、残疾的,需承担民事乃至刑事责任。
✅ 学校守好校园安全底线
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须常态化排查设施隐患,开展防伤害、防欺凌、应急避险教育,及时制止危险行为,对受伤、异常学生第一时间救助处置,杜绝管理疏漏引发伤害事故。
✅ 司法严惩侵害,全力兜底保护
检察机关对故意伤害、虐待、欺凌致残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从严追诉。同时通过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矛盾化解,全方位帮扶受害未成年人修复身心创伤。
针对办案发现的监管漏洞、监护缺失、治理短板,检察机关依法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改,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从源头防范致残风险。
长安花·小红雁未检团队倡议
共护少年完整未来,
残疾预防,
重在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
下一步工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将持续以普法宣传、精准办案、溯源治理为抓手,联动教育、卫健、残联、社区等多方力量,推动构建家庭尽责、学校负责、社会协同、司法保障的全方位残疾预防保护体系,用法治力量守护每一名青少年健康、完整、快乐成长。让预防走在伤害之前,让守护伴随少年成长。
作者| 党倩
编辑| 李娟
责编| 雪云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