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渭南中院 时间:2026-08-14 18:33:47 阅读量:

2026年8月15日

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

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施行之日

渭南法院

开展了生态普法宣传活动

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

蒲城县法院

 


 

8月10日,蒲城法院走进兴镇集会,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宗旨、核心要义与重点条款,深入阐释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结合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典型案例,将专业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深入浅出地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边界与违法后果。

华州区法院

 


 

8月11日,华州区法院组织法官干警深入广场、公园开展生态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官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详细讲解法典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核心内容以及环境污染、露天焚烧、乱砍滥伐等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引导群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守护人居环境。

白水县法院

 

白水法院综合审判庭组织干警前往林皋湖,开展“人与自然 和谐共生”普法宣传暨垃圾捡拾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主题横幅、发放普法手册,采用“法条解读+案例释法+互动答疑”的方式,面向过往游客及园林工作人员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通俗语言解读《生态环境法典》重点条款,倡导群众出游期间自觉爱护生态环境。

富平县法院

 

近日,富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组织青年干警走进石川河河道沿岸、公园,开展“清洁河岸+现场普法”一体化主题普法活动,用司法力量绘就美丽富平绿色画卷。干警们手持清洁工具,全面清理河道沿岸垃圾、清扫公园步道、整治卫生死角,以躬身行动守护河湖生态。干警搭建现场普法点位,向周边居民、商户发放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资料,结合本地生态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讲解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违法追责等法律规定,细致解答群众环保法律疑问,引导群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依法保护生态环境。

合阳县法院

 


 

8月14日上午,合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会同县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合阳黄河河务局等部门单位,前往合阳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开展生态巡查、现场会商活动,以司法实践践行新发展理念,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在黄河生态修复基地,工作人员实地查看湿地植被养护、生态修复成效,围绕破坏黄河岸线、非法排污、乱采乱挖等高发环境违法情形开展联合巡查,并就加强生态修复、巩固提升修复成效交换意见。

当天,合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在位于东王河务段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络点,由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两件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严格依照法定流程推进,完整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既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同步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民事公益诉求,并对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教育,实现刑事惩戒、生态修复、普法教育一体推进。本次巡回庭审开放旁听,把法庭设在生态保护一线,将严肃庭审打造为全民共享法治公开课,进一步增强和凝聚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识共动。


来源:渭南中院

编辑:贾珮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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