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10 17:32:22 阅读量:
“本来以为这案子得拖一阵子,没想到调解这么快就解决了,真是省时又省心!”面对案件圆满化解,原告连连称赞。
近日,西安鄠邑法院民三庭杨筱会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通过耐心释法、居中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将司法温度融入民生保障之中。
基本案情
王凡驾驶的车辆与李星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李星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成王凡车辆维修费共计1万余元。
事后,王凡向自身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车损险理赔,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向王凡赔付了车辆维修费,并依法取得对责任方李星的代位求偿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星支付相应保险理赔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杨筱会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发现被告李星仅投保了交强险。随后,法官逐一核对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票据、理赔支付凭证等全部证据材料。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组织开展了调解工作。
然而调解之路并不顺利:李星对赔付金额存在抵触情绪,认为费用偏高,加之自身经济条件有限,对赔偿事宜存在较强抵触情绪,始终不愿配合协商;而保险公司坚持按照实际理赔金额进行追偿,亦不愿作出让步。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纠纷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有效化解分歧、解开双方心结,杨法官多次居中协调、双向沟通。针对被告李星,她详细解读保险人代位求偿的法律规定,阐明事故侵权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针对原告保险公司,她如实说明李星的实际经济状况,劝说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整场调解过程中,法官不断磨合双方诉求、优化调解方案,耐心开展情绪疏导,全力寻找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路径。
经过法官多轮耐心劝导、反复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李星在指定时限内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
“之前我心里一直犯愁,多亏法官耐心协调!我一定会遵守约定,如期支付赔偿款。”纠纷圆满化解后,李星连连向法官表达谢意。(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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