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6-06-01 14:26:12 阅读量:
“老汪,你这地我替你种了二十多年,现在说收就收,好歹给点儿看管费吧?”
“我自己的地,承包证上写得明明白白,凭啥还要给钱?”
故事的主人公姓汪,上世纪九十年代,村里搞土地承包,老汪依法登记取得了“下曹”“长子垭”“自己门上”几块地的承包经营权,还有“朝北坡”“冷子口”两片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那些年,老汪一家靠这几块地吃饭,日子虽不富裕,但踏实。
1999年,赶上外出打工潮,老汪和家里人商量:“咱也出去闯闯,地不能撂荒,让亲戚帮忙照看着。”
于是,老汪找到了同村的亲戚——刘大姐和向大爷两口子。
“嫂子、哥,我们要出远门了,这几块地和林子,麻烦你们帮忙照看耕种一下,土地、林木收益都归你们,别让地荒了就行。”
都是亲戚,刘、向两口子痛快答应了:“你放心去吧,地交给我们,荒不了。”
就这样,一个口头委托,两块“亲戚地”,老汪一家踏上了外出谋生的路。这一走,就是二十多年。
返乡收地,却吃了“闭门羹”
2025年,老汪年纪大了,想回村养老,把自己名下的地收回来种点粮食、管管林子。他满怀信心地去找刘、向两口子,结果却碰了一鼻子灰。
“我帮你看了二十六年的地,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要收回去,总得给点看管费!”刘大姐先开了口。
向大爷也接上了话:“再说了,当年我们两家还换过0.8亩地,现在那块地别人已经盖了房子,我想换也换不回来了。你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老汪愣住了——当初明明是“无偿照看”,这么多年的土地收益、林木收益都给了他们两口子,怎么现在冒出个“看管费”?地还是自己的地,咋就收不回来了?他试着找村里调解,可几次下来,双方各说各的理,始终谈不拢。无奈之下,老汪一纸诉状递到了旬阳市法院高新法庭。
联合调解,把理说透、把法讲清
案子到了法院,法官没有急着开庭,而是仔细翻了材料,又跑到村里实地走访。法官发现,这事儿表面上是“要地”,根子上是“憋屈”——老汪觉得自己名正言顺,被告觉得自己吃了亏,双方谁都不肯让。
“光靠判决,可能案结了、事没完,以后两家亲戚还要在一个村里过日子。”法官决定,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和村委会,来一场“联合调解”。
调解那天,村委会门前的院坝里坐满了人。法官先亮出了“硬道理”:“根据土地承包登记资料,案涉的这些耕地和林地,权属清清楚楚是人家老汪的。他请你们照看,是委托关系,不等于把地送给了你们。法律上,承包地经营权归承包人所有,你们不归还土地,没有依据。”
这话一出,刘大姐跟向大爷的表情明显松动了。村干部趁机打起了“感情牌”:“都是一个村的,往上数几辈还是亲戚。老汪当年出去打工,地不交给你们还能交给谁?你们帮他看了这么多年,他心里也不是没数。”
司法所和综治办的同志又接过话,把换地的事单独拎出来:“你们俩换的那0.8亩地,跟老汪收地是两码事。人家盖了房子换不回来,这个损失不能让老汪一个人扛。大家坐下来,一起想办法怎么解决。”
握在手里的调解书,笑在脸上的和解
从上午谈到下午,院坝中的话越说越透,心里的疙瘩越解越小。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老汪名下的耕地和林地,全部归还他本人经营;而老汪也愿意将承包地1亩流转给刘、向两口子经营,双方互谅互让,不再纠缠。
双方达成和解的那一刻,老汪长舒了一口气,刘大姐和向大爷也点了点头。法官拍拍他们的肩膀说:“这就对了,地是农民的根,但亲戚邻里之间的和气,比地还金贵。”
老汪激动地说:“感谢法院、感谢政府,给我讨回了公道!”
刘、向两口子也松了口气:“以前不懂法,觉得种了这么久就是自己的了。现在明白了,该还就得还。”
一场纠缠了二十多年的“亲戚争地”纠纷,就此圆满画上句号。
作者:鲁韵琳
编辑:许沥心
责编:志 寿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