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6-13 15:16:34 阅读量:
钱也要不来,这日子怎么过?车是判给我的,凭什么冻结我的钱?
一桩已审结的离婚纠纷案,原、被告又因车辆交付、折价款和抚养费等问题,向安康汉滨法院恒口法庭干警提出了心中的“想不通”。
原告徐某诉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双方婚生子由父亲陈某抚养,母亲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直至孩子成年;夫妻共有财产小轿车一辆归原告徐某所有,徐某需支付陈某车辆折价款41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将车辆锁在家中,而徐某也未支付相关款项,两人均以对方不履行判决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决定将两案合并执行。但在执行程序中,双方矛盾彻底爆发。徐某急切盼望拿到判决属于她的车辆,而陈某则因女方徐某未支付车辆折价款及孩子抚养费,拒绝交付车辆。当执行干警来到陈某家中准备扣押车辆时,也遭到了其父母的激烈阻挠。双方对立情绪达到顶点,执行工作陷入困局。
面对困局,法庭干警深知强制执行只会加深矛盾,唯有解开双方的心结,才能真正案结事了。于是,法庭干警兵分两路,开启了一场情法并举的“破冰行动”。一方面,干警耐心向徐某释法明理,解释其银行账户被冻结,是因为她也负有向陈某支付车辆折价款和孩子抚养费的义务,法院合并执行、同步推进,正是为了保障双方权益的公平兑现。另一方面,干警联合陈某所在社区组成工作组,共同上门对陈某及其父母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组首先对陈某父母阻碍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训诫,明确告知其妨碍执行需承担法律责任。随后,由经验丰富的社区干部从情理角度入手,对陈某及其家人进行疏导和劝解。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让双方都冷静下来。徐某理解了法院的执行用意,陈某及其父母也认识到对抗法律不可取,配合执行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
最终,在法庭干警与社区干部的主持下,心结已解的陈某主动将车钥匙交到了徐某手中,徐某也履行了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庭干警表达了谢意,感谢法官的耐心释法与公正执行。至此,这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执行工作不只是法律文书的兑现,更是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重要防线。面对执行工作中的复杂局面,灵活运用多元解纷手段,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者:徐希文
编辑:赵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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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