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25-05-28 11:07:13 阅读量:
5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座谈会,会上通报表扬了全市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先进个人,蓝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军权被评为未成年人审判先进个人。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乎着社会和谐与稳定。2021年,蓝田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现“三审合一”。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实现未成年人双向、全面司法保护,严格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公正司法,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凝聚保护合力,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23年,少年审判庭被授予西安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蓝田法院被评为“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一、依法高效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坚持将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融入案件审判全过程,促使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对未成年人互相侵害刑事案件,强化“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重进行惩处。近三年来,累计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420件,其中刑事案件43件,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案件占37%,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年被告人最高处有期徒刑12年,最大化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审理民事案件365件,调解结案40%以上,有效维护了家庭稳定和谐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二、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全流程保护。坚持对每一名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庭审中对未成年被告人有针对性展开法庭感化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同时在判决书中增加法官判后寄语,用心用情引导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坚持判后帮教,最大程度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
二是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罪犯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增强回归社会接纳度,助力未成年被告人重启人生。三年来,依法对30余名未成年犯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三是持续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履行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责任,联合妇联、公安、检察、关工委等多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诉讼中发现存在教育不当情形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回访、跟踪帮教、关心救助等工作。近三年来,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余次。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对失责监护人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教育指导10余次。
四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制度。积极推行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先行调解机制,与妇联、司法局、关工委等部门合作,建立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案件调解员队伍,开展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当事人心理疏导、救助工作,帮助修复未成年人心理创伤,促进矛盾化解。
三、延伸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职能
一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园欺凌、校园侵权、网络电信诈骗等热点问题进行以案说法,多名法官、法官助理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近三年来,共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教活动80余场次,涉及学校50余所,累计参加法治宣教活动师生近2万名。举办法庭开放日活动,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宪法日宣誓等,有效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资助、保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是持续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对可能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效堵塞社会治理漏洞。联合县教科局签订《关于建立校园法治教育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合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推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三年来,共向相关部门发出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16份,有效强化家校社共建,不断推进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蓝田法院的法官干警将满怀对党的少年儿童事业的忠诚和热爱,肩负使命,牢记初心,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以贯之落实好党和国家少年儿童工作方针,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未成年人审判这份阳光事业。
编辑| 李娟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