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纪实

来源: 时间:2022-10-28 12:32:48 阅读量: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对老年人特别关心爱护,自今年4月以来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现已步入常态化开展阶段。

 

专项行动期间,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切实把思想和组织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坚持人民至上,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相关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 迅速统筹谋划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党组第一时间出台《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法发〔2022〕15号),成立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卢光武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先后4次召开专项工作专题推进会。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刑庭,刑庭全体成员均为专项办成员,确保开展专项活动人员力量专业充足,明确各自职责,由专人负责整理专项活动工作台帐,做到全程留痕,有迹可查。

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 营造专项行动浓厚氛围

 

西安临潼法院通过发布养老诈骗线索举报方式、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老年人被骗案例展板、接受群众咨询、法院户外大屏滚动播放反诈信息等形式多样、由点及面的宣传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目前,已开展专项普法宣传14次,短时间内提升了辖区打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度。

4月28日,与区检察院、公安临潼分局三家联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进社区活动。选取辖区人口多、老年人比例高的西铁社区,送法上门,精准用“药”,发挥了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该活动系西安市辖区法院首批宣传活动,《临潼法院:公检法三机关联动 只为守好“养老钱”》一文被西安政法公众号转载,成功打响了养老诈骗宣传的第一枪,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5月17日,以世界电信日为契机,西安临潼法院制定《世界电信日暨养老诈骗集中宣传周方案》。公检法三机关再次联合前往辖区最大的小区之一石油城小区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满足了群众的普法需求。

5月26日依托“双报到”活动,西安临潼法院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临潼区骊山街道姜寨社区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7月18日,西安临潼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临潼区北田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到群众家门口以案释法,送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治宣讲课。庭后,结合案例展板,向现场旁听人员发放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单,引导大家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提高防骗拒骗能力,守好养老钱。

西安临潼法院积极丰富宣传方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拍摄的《“苗医神药”》反诈宣传视频被西安市中院、西安政法、美丽临潼等公众号转载,大大提升了群众的知晓率和防骗拒骗能力,获得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提前介入指导 聚焦追赃挽损

 

突出精准打击,聚焦追赃挽损。临潼法院刑庭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对接,共同树立打击犯罪与挽回群众损失并重的工作思路,确保立案后高质效推进。被告人罗某、罗某某养老诈骗案件8月12日立案,8月16日当庭宣判,实现了养老诈骗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同时涉案赃款得以全部被追回,实现了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同步完成。该案成功入选西安市中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瞄准重点区域监管 紧盯重点行业清源

 

6月28日,西安临潼法院联合区检察院,组织辖区金融监管机构及银行业负责人员召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暨反洗钱座谈,以“党建+”模式联动开展工作,查漏补缺,以求完善机制,打早打小。人民银行临潼支行陈立功行长,要求全区金融机构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养老诈骗治理,履行好动态监管职责,自觉服务于各项工作大局。刑庭朱漪庭长感谢全区金融监管及从业负责人参与今天座谈,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将着力打造“党建+”平台,同频共振,联动开展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反洗钱工作。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苗医神药”专骗老年人一案时,发现被告人罗某、罗某平以添加了烟灰的电解水原液作为药水,通过免费赠送方式专门招揽老年人,又以“苗医神药”等噱头取得老年人信任,再虚假宣传“神药”功效,骗取老年人钱财。通过分析研判,此类案件在案发地点和作案方式上,多选择菜市场、早市、庙会等老年人活动较多的场所,以销售治疗老年疾病的假药、劣药,虚假宣传养老保健品功效等方式,骗取老年人钱财。因而,有必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常态化监管,为此提出司法建议2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立即制定方案,采纳并感谢了法院的良好建议,建立了重点场所日常巡查长效机制。

 

下一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要求,抓落实、重实效,结合辖区老年人和案件特点,宣传工作提高精准度,适时介入指导侦查,确保定罪与追赃挽损并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及时跟进督促司法建议落地,进一步提升宣传力度和打击强度。


作者:王于凯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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