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0-18 16:37:42 阅读量:
在举国上下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宝鸡市陈仓区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转作风、促执行的强大动力。近日,该院执行干警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坚持为群众抢抓农时、保障秋播考虑,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对涉案果园地采取复耕措施转化为耕地,使荒废两年之久的20余亩果园,实现5日内恢复小麦耕种,有力维护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一致称赞。
在前期开展大量执行工作的基础上,10月17日,陈仓区法院执行法官一大早就赶到周原镇有礼村第四村民小组果园,快速协调监督执行,在流转出去两年有余近20亩荒地上,铲除300余棵五年树龄的桃树和葡萄树,恢复了耕地原状。该耕地预期能够赶在霜降节气前,在关中平原西部地区小麦秋播的最后时节,将20亩小麦全部播种完毕。
据了解,该执行案件涉及16户农户的20亩耕地。2018年6月,该村民小组将20亩耕地从集体承包来的水浇地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岐山某村民令某,用于规模种植桃树和葡萄树,期限10年,每亩租金800元。前期,令某完成了种植管护交纳流转费等合同义务,但近两年来,由于令某自身陷入债务危机,果园荒废无人管理,拖欠流转费也不交纳,导致村民利益受损。无奈之下,村民小组集体以违约为由将令某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由令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流转来的果园地恢复耕地原状,交付村民小组,否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每亩800元标准支付复耕费,并承担已经拖欠的耕地流转费及实际归还土地前占用费4万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令某未履行法律义务,村民小组申请强制执行。而陈仓区因疫情实行静态管理,被执行人令某债务缠身、身患重疾、不接任何陌生电话。在陈仓区静态管理期间,执行法官始终坚守工作岗位,多措并举、多方联系查找被执行人位置信息和财产线索,初步掌握了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并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和网络资金。陈仓区静态管理解除后,执行法官先后前往高新区某小区、金台区某小区、岐山县某局家属院、岐山县铺村镇某村等处,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大量做了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在10月15日下午,通过令某在岐山老家的兄长,电话联系到令某本人。令某在电话中表示,自己目前远在外省,身体患有疾病,加上债务缠身,无力恢复流转土地原状,且无力立即清偿复耕费16000元。在执行法官团队的努力沟通下,令某愿意按照法院判决筹备复耕费,并放弃流转土地上果树等一切财产权利,由其他人复耕。
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周原镇有礼村党支部书记和第四村民小组组长,告知令某相关信息,大力推动16户农户进行复耕。经过法官深入沟通,得知其中两户农户提出“不给复耕费就不愿复耕”,其余10户均在外地务工,无法立即返回复耕,而村民小组集体也没有资金可用于复耕;村民小组组长虽联系到新的粮食种植流转户,但其提出应先由村民小组拿出复耕费,才愿意进行复耕,种种原因导致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要是此难题不解决,果园将继续荒废,村民小组的案涉土地无法实现耕种,16户农户仍然无法收到土地流转费;另一方面,被执行人也将面临支付更多土地占用费的实际困难,从而加重其债务负担。
综合考虑各种困难因素,执行法官在权衡利弊后,向村党支部和村民小组建议,将“土地流转费”和“土地复耕费”在三个主体和两份合同中互顶互换后,即可化解上述难题。即:新流转经营户可以从今年向该村民小组的土地流转费每亩850元中,扣留每亩800元的土地复耕费、用于抵顶流转费用于果园复耕为耕地,实际每亩按照50元的标准向村民小组交纳土地流转费,次年起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交纳流转费,该村村民今年按照每亩50元领取流转费。对于被执行人令某拖欠的每亩800元的复耕费,由人民法院按照判决确定的标准,实际执行到位后按照每亩800元的标准交付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按照同样的标准,向相关农户发放流转费抵顶复耕费。这样一来,克服了目前被执行人令某在短期内无法实际支付复耕费导致被执行人、村民小组、农户等各方利益继续扩大损失的不利后果。10月16日,按照执行法官的建议,在村党支部的配合支持下,该村民小组迅速和新的流转户达成了新的土地流转协议。
10月17日8时,在宝鸡市陈仓区法院执行法官的监督下,周原镇有礼村党组织、第四村民小组负责人及10余户承包经营户代表,共同见证20亩果园地快速挖掉果树、恢复土地耕种原貌。村民们激动地表示,将赶在霜降节气前保证完成小麦的播种。
在今后的工作中,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全体执行法官干警将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中,坚持不忘初心使命,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作风,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战果,维护和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为群众办实事”的广阔舞台上展现更多作为。
作者:杨录海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