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2-10-12 09:00:31 阅读量:
近年来,西安阎良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支撑,着力打造“法院+网格”工作模式,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发布三起“法院+网格”工作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案例一
网格员协助送达付某借款合同案
基本案情:2022年4月,申请人付某申请执行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刘某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共计5万余元。在送达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刘某的送达地址有误,也无法与刘某取得联系,区法院随即通过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派发区综治网格中心希望网格员协助送达。
协助送达情况:根据刘某的送达地址,区综治网格中心安排所属网格员配合区法院开展送达工作。经走访了解,刘某的送达地址系其父母居住地,并非同住地址,不符合送达的相关法律规定。为准确无误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网格员又配合法院干警查看社区居民登记、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经多方询问了解,最终确定了刘某的地址,为案件的高效办理奠定了基础。目前,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送达文书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案件能否正常审理,当事人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护。随着案件量的逐年增加,“送达难”已经成为困扰法院的一道难题。本案中,通过采用“法院干警+网格员”的送达模式,发挥基层网格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切实提升法律文书送达的成功率,最大程度实现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二
网格员诉前化解兰某买卖合同案
基本案情:被告张某、张某某经营一家商店。2020年,被告张某、张某某在原告兰某处购买月饼,共计4000余元。被告张某、张某某承诺中秋节后付清所有款项,但当中秋节过后原告兰某索要货款时,被告张某、张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后期更是电话不接、失去联系。2022年5月,原告兰某起诉至区法院。经向当事人释明,原告兰某自愿选择诉前纠纷化解机制进入调解程序,区法院将案件通过区综治网格中心派发至所属网格员。
诉前调解情况:网格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查阅案卷并电话联系被告张某、张某某核实情况。在得知被告张某、张某某并非不愿支付原告兰某月饼款,而是由于商店经营不善欠款太多等原因无力支付后,随即将信息反馈给原告兰某,原告兰某也表示理解。网格员立即抓住这个契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特别是将选择诉前化解纠纷和法院诉讼的不同向当事人予以说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同意以物抵债的形式支付货款,并于当天下午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矛盾日益增多,法院收案数也在逐年增加。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办案压力,阎良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整合资源,打好共同化解矛盾的“组合拳”。本案中,区法院立足审判,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纠纷,借助网格员力量就地排查化解,实现纠纷在网格、法院间的流转,降低解纷成本、提高解纷效率,推动诉源治理向基层下移,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案例三
法院诉前化解李某相邻关系案
基本案情:李某作为信鸽爱好者常年在小区家中养殖信鸽。张某系同楼幢居民,向辖区网格员多次反映李某家中信鸽叫声严重影响其正常休息,信鸽粪便、羽毛经常脱落至其家中,气味刺鼻难闻,要求李某驱赶所养殖的信鸽。网格员、社区、街道也多次组织调解,但李某仍坚持养殖信鸽。为妥善化解邻里纠纷,网格员将委托调解工单上报至区综治网格中心,区综治网格中心随即派发给区法院。
诉前调解情况:区法院收到工单后,立即安排干警前往网格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法院干警查看了信鸽养殖环境,与李某进行了交谈,详细了解了李某养殖信鸽的数量和日常养殖情况。针对居民反映的情况,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法律的角度向李某进行了解释,引导李某注意邻里关系。经过劝说李某当场表示,愿意将所养殖信鸽的数量从原来的30余只减少到10余只,并保证养殖环境卫生,减少对周围邻居的不良影响。
典型意义: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阎良区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依托,以无讼社区创建为抓手,法院指导并参与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本案中,区法院及时回应网格内群众需求,主动参与矛盾化解,实现优质司法资源共建共享,通过端口前移、内外联动,实现问题“格”中办、矛盾“格”中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让群众少跑腿,打造矛盾纠纷的“一站式”化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