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蓝田法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和《蓝田县深化“枫桥+乡约”基层治理模式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创建“枫桥+乡约”式人民法庭。
蓝田法院以本土《吕氏乡约》为依托,深入挖掘内蕴,借鉴枫桥经验,将乡村治理文化与就地化解纠纷相结合,将法治与道德教化进行融合,采取设立无诉村(社区)、建立联席会、示范点座谈、人民调解员培训、诉前多元化调解、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发送司法建议、加强法律宣传等途径丰富蓝田法院基层矛盾化解机制。
蓝田法院通过创建“枫桥+乡约”式人民法庭,不断丰富“党建引领+网格推动+乡约传承+综合治理”的社会治理蓝田样板,发展“枫桥+乡约”治理模式,为建设“绿色蓝田、幸福家园”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王娟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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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