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王某、雷某等4人在温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詹某)承包的某工程工地打工,竣工后,詹某以工程款未到账为由,向王某等人各出具一份欠条。后经多次催要,詹某却一拖再拖。
考虑到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收到案件后,调解员及时与被申请人取得联系,得知其因疫情管控近期内不能到庭,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利用微信进行沟通调解。调解中,就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调解员经过反复多次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最终詹某表示愿意按期足额支付王某等人劳务工资,该系列案件快速调解结案。
西安临潼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为保障民生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件款的原则,让农民工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被拖欠工资。同时,疫情期间,欠薪问题使得农民工养家糊口更为艰难,各建筑公司应按时按约支付农民工工资,让他们不再忧“薪”烦恼。
作者:胡子龙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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