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3-07-09 09:22:29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人民法院创新司法为民方式,整合司法资源,借助社会力量,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合力化解非诉纠纷,竭力保障服务民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洪武在略阳县法院调研时,对联调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本版推出的是略阳等地基层法院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做法和经验。
略阳:让联调成为化解矛盾的“金钥匙”
陕西省略阳县位于陕甘川交界地带、汉中盆地西缘,宝成铁路横贯南北,嘉陵江穿城而过,山大沟深坡陡,村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流动人口多,社会治安管控难度大,各种矛盾纠纷碰头叠加。略阳县法院新一届党组经充分调研,在县委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整合基层司法资源,借助其他社会力量,2010年8月在全县4个人民法庭分别成立了矛盾纠纷联调中心,探索拓展审判职能,合力化解非诉纠纷,竭力保障服务民生,2011年调处各类非诉纠纷320件;2012年成功调处410件,为建设“富裕略阳、文明略阳、和谐略阳”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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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调机制好处多,无偿服务又便捷;调处纠纷方法活,解决问题有效果”,这是近年来在陕西略阳广大农村地区老百姓间广为传颂的一句话。
提到联调机制,还得要从5·12汶川大地震后略阳全面恢复重建时说起。
略阳属于陕西地震重灾地区之一,2008年下半年开始全面恢复重建,因重建中征地拆迁量大,“十天”(十堰至天水)高速公路建设和309省道拓宽改造项目又相继开工,加之该县工矿企业众多,场地矛盾和劳资纠纷一直层出不穷,信访压力剧增,迫切需要创新机制缓解信访难题。
2010年12月31日,天气异常寒冷,略阳县何家岩镇麻柳铺村75岁高龄的冉光明老汉前往自家柴山砍柴,返回途中经大地矿业公司矿区时不慎滚落至山下,造成肩部脱臼和面部刮伤,老伴一时受惊,声音嘶哑,情绪激动。
何家岩联调中心法官闻讯后即赶往出事地点查看现场,先稳定冉老汉家人情绪,同往的国土所人员对矿方取矿后未及时对危险路段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提出了整改意见。冉老汉治疗终结后,联调中心又会同派出所、国土所、林业站等部门人员前往纠纷发生地就冉老汉医疗赔偿费用及林界等争议一并进行调处。鉴于冉老汉住院期间矿方领导亲自前往医院看望,并先期支付了3000元医疗费用,冉老汉一家人对矿方表示谅解,经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赔偿事项和林界争议等一并得到了圆满解决。
2010年2月26日,观音堂村村民李永勤在观音堂铁矿信邦采矿服务队矿井内拉运矿石时不慎翻车摔伤,矿方当天送其到医院观察治疗,被诊断为:胸背部挤压、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期间并未查出其他伤情,医生建议其回家休养治疗。
李回家休养期间仍感胸背部胀痛,即于当年10月去略阳县中医院做详细检查,结果未见异常,但疼痛仍未减轻。2011年1月李永勤再次去汉中市中心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结果为:胸7、11椎体陈旧性压缩骨折,胸7椎体小血管瘤,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李多次找矿方索赔17万,矿方以事发多日,其现在的病症不一定是第一次受伤所致为由拒绝赔付。
无奈,李永勤准备找律师起诉矿方,但律师建议找联调中心试试,因为该起事故性质应属工伤,但工伤认定时效已过,如果起诉会有法律障碍。李永勤即请求联调中心协调解决。接到申请后,联调中心法官去医院咨询相关医学知识,弄清了前几次没有查清病因的缘由后,与司法所、村调委会一道找到矿方讲法理、评事理、说情理,2011年11月23日,最终以63000元达成协议,并很快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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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接官亭镇蹇家坝村村民苏永生、陈连英夫妇的承包地被征收而分得补偿款103700元,该补偿标准是按其当时家中五口人计算的。
不久前,苏、陈老两口的儿子病故,该款由其儿媳妇李香霖存入当地信用社并保管存折,其主要考虑到孩子尚小以备不时之需。2012年,李香霖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仍与苏、陈两个老人共同生活。苏、陈担心儿媳改嫁后自己有可能老无所依,即要求分割自己和儿子补偿款份额以备养老之用。村调委会调处无果后,即请求联调中心出面调处。联调中心了解情况后认为,苏、陈两个老人的诉求合理,但如果走诉讼程序支持他们的诉求,他们日后的养老问题不一定能落到实处,且李香霖再婚后并未虐待、遗弃两位老人,如通过联调能调处成功的话,既解除老人的后顾之忧,又能满足李香霖不愿分割补偿款的念想。
联调中心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并与调委会共同调处。为彻底打消二老顾虑,联调中心又要求李香霖现任丈夫到场就二老生养死葬问题签字表态。后苏、陈和李香霖夫妇共同达成一致意见:苏、陈二位老人与李香霖夫妇一起生活;苏、陈名下的财产由李香霖夫妇保管、支配;苏、陈二老生养死葬问题由李香霖夫妇全部负责。
2012年2月27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洪武来略阳法院调研时,对联调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略阳的联调机制和其它地方推行的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有不同之处,很有特色,非常实用,值得总结,值得推广。”
汉台:联动调解化纠纷
“法官不仅是司法裁判者,更要善借外力,巧借外力,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佳效果。”这是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宋院长的观点。
该院近几年通过不断整合资源,调解工作触角不断延伸,与政府职能部门建立的联动调解网不断完善。
2011年1月,李汉强之子李涛因双眼上睑下垂到汉中市某医院医治,治疗过程中,因医院对病情检查会诊不及时,且未履行相关告知义务,李涛在手术后尚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出院,最终李涛因右眼角膜白斑形成致右眼失明,被评定为六级伤残。
眼瞅着往日健谈、外向的儿子因右眼失明郁郁寡欢甚至不愿走出家门,李汉强夫妻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儿子至今还没对象,原本想着年龄小,再等几年,可现在右眼失明,成了残疾人,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李汉强夫妇与医院多次协商未果,李涛一纸诉状将汉中市某医院起诉至法院。
案件分到法官手里,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和汉中市某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进行联系后,随即赶往医院了解情况。
这天上午9时许,汉中市某医院的会议室里坐满了人,法官到了会议室,工作人员已经将李涛的病例放在了桌上。座谈中,医院详细介绍了李涛的病情及治疗情况,通过对病案的分析研究,经常与医院打交道的法官们指出医院在治疗时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医院表示会配合法院进行处理。
座谈会结束后,承办案法官又找到李涛了解情况,指出其贻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自身亦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通过背靠背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15天后,李涛和汉中某医院很快达成了15万元赔偿调解协议,第二天医院的15万元赔偿款就兑现了,当李涛父亲从法院领到赔偿款时,激动地对法官说,“儿子的眼睛有救了,我们全家人都感激你。”
近年来,汉台区法院针对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逐年上升情况,该院党组因地制宜,及时与卫生局、医院、交警等部门建立了联动调解机制,即由法院牵头,定期与这些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并针对一些医疗纠纷案件,研讨解决纠纷方案。同时,将民一庭的两个巡回法庭作为试点为医患、交通事故纠纷专门法庭。通过两年来的实践,专门法庭不但从法律上给予医疗机构以指导和支持,而且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