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2-10-31 20:39:44 阅读量:
【陕西日报】果农果商起纠纷 果农扣了果商车 洛川法官放弃休假及时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10-15 08:41:28
10月7日下午6时,正在家中休假的洛川县人民法院民庭吴法官接到了法院值班人员的紧急电话,通知其尽快去杨舒乡处理一起果农果商纠纷案件。吴法官等一行三人遂火速赶到纠纷发生地洛川县杨舒乡故现村进行调解处理。到达纠纷现场,了解到广东果商陈某在该村购买果农田某富士苹果,合同约定装果2万公斤,装果时间为10月2日至10月6日,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雨天耽搁,实际装果三天,装果2.5万斤,果商陈某因赶发货时间无法运输到广东茂名,故不愿意再履行合同,不愿意采购果农田某果园的苹果,为此双方发生矛盾。果农田某遂于10月6日晚扣押了果商陈某满载苹果的货车,双方经仲裁处理未果。
通过严格审查合同书,充分了解案情后,吴法官等人深感如不及时解决纠纷,势必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必然影响洛川果乡的良好营销环境和对外形象。同时了解到果商陈某、果农田某因双方已相互失去信任,且果价已略有下降,双方均表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在弄清果农田某扣押的真正原因后,经过多番调解,当晚9时左右双方终于同意达成协议:一、终止双方签订的苹果买卖合同;二、果商陈某补偿果农田某经济损失4000元;三、果农田某在签订调解协议后立即停止扣押果商陈某的货车;四、双方于此协议签订后再无任何纠纷。签订协议后,果商陈某当场兑现了补偿款,果农田某也立即放行了扣押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