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2-09-24 10:39:07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2-07-12 08:33:23
图为法官深入基层,入户调解案件
西安中院变了
走进西安中院,映入眼帘的审判区的大厅宣传栏里,一幅幅干警深入基层走访、调查,现场开庭、调解的照片,办公区、法庭里,干警精神振奋、满脸阳光,让你到处都能感受到一种新的气象。
今年3月以来,西安中院干警近2000人次携卷下基层、实地查案情,入户做调解、现场化纠纷。该院以审判工作进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的“五进”方式审判执行案件148件,发出司法建议31件。上半年,在受理案件数同比上升9.3%的情况下,结案率同比上升7.9%;刑事附带民事调撤率同比上升13.5%;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在面临较大结案压力的情况下仍同比基本持平。
西安中院院长任高潮告诉记者:“在开展‘两项活动’中,西安中院通过学习、对照检查和对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深入调研发现,部分审判人员片面强调案多人少、审限紧,忙于开庭、质证、‘坐堂’审判和调解。而相当一部分案件仅仅通过法庭里的庭审,往往难以查明案件事实;‘坐堂’调解,也往往由于找不到双方当事人纠纷的症结或是解不开双方争执的心结而迟迟无法结案。我们就思考着如何通过教育,让干警真正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发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优良传统;掌握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和传统文化及风俗习惯的、能确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审判工作方法,进一步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全面促进审判工作,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秉公办案心系百姓
接受采访的西安中院几位审判庭的庭长告诉记者,这几天农忙结束了,加上天气炎热、学生放假,人们外出相对减少,比较容易找到在家的案件当事人。所以,一大早各庭审判人员就纷纷离开办公室,冒着酷暑分赴基层,办理案件。
该院刑一庭庭长常青告诉记者:“‘两项活动’的积极意义很大,深入不深入基层对案件审理有很大的不同。以我们刑事案件审判为例,相当一部分案件,你不去现场就无法完整、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在法庭调解和去现场调解完全不同,到双方当事人家里摸清具体情况后,邀请当事人亲属、村委会干部一起做工作进行调解,效果要好得多。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活动,今年上半年,我们庭在人员减少的情况下,审结案件数比去年同期增长27.7%,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撤率上升了13.5%。”
7月2日上午,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被害人亲属给该院刑一庭送来锦旗,表达对法官秉公办案、心系群众的感激之情。10年前,西安市长安区农民侯某持棍猛击同村同姓村民侯某头面部致其死亡。作案后,被告人侯某在外潜逃十年后被抓获。庭审中,法官发现本案双方当事人系同族同姓,案发前一年,被害人侯某曾酒后持刀砍伤被告人侯某及其家人,被告人侯某亦用刀砍伤了被害人侯某,此事因未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致两家积怨加深直至案发。案发后,被告人侯某潜逃,为此被害人亲属态度十分激动,两家矛盾日益加深,被害人家属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考虑到本案系两家矛盾因未能得到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而引发,被害人也对被告人实施过加害,如果判处死刑,两家10余年的积怨难以化解,社会效果也不好。为妥善处理好本案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法官来到被告人家里,发现由于被告人潜逃,被害人家属曾打砸被告人家物品,现被告人家人已不在自家居住。承办法官数次奔波,查找到被告人家属,并多次与其沟通、做工作,为被害人亲属争取到了部分赔偿款,又多次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向其阐明现行法律和死刑政策。法官的真情打动了被害人亲属,使其主动放弃了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的要求。案件宣判后,被害人亲属十分感动,为法官送来锦旗,并表示要放弃前嫌,修复两家关系,一起矛盾积怨极深的案件得到了较好化解。
在记者采访的这几天里,古城西安一场大雨不期而至。该院民一庭法官李玲、肖刚顾不上享受难得的夏日清凉,冒雨携案卷前往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家中,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邀请其家属、亲友及单位领导一同到场,从双方当事人多年婚姻感情角度入手,娓娓道来,耐心为当事人讲理、论法、分析案情。面对两位法官亲切耐心的工作作风和寓情于理、深入浅出的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冷静了下来,从一味指责对方过失,转变为认真审视自身在这场婚姻中的失败之处,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当场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并执行完毕。当事人及其子女、单位领导等在场人员均对此次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表示此次调解不仅妥善安排了离婚双方的财产,而且彻底了却了当事人的心结,更是让当事人得自省、受教育,为当事人重新寻找幸福开始新的生活创造了一个好的开端。
该院民二庭审判员焦海林告诉记者:“以前一直以为‘胜败皆服’是难以实现的对法官审理案件的最高要求,只是一个努力的方向。但转变作风的实践使我明白,只要你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上,处处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重,把工夫下到家、工作做足,这个目标是能够实现的。”今年4月,焦海林审结了一起业主起诉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开发商违反一年内办理房产证的约定,112位业主搬进新房三年未拿到房产证,起诉开发商办理房产证并支付违约金。审理中,法官了解到业主最关注的是如何拿到房产证,而开发商却因为申报程序的问题迟迟未能办下来,双方沟通不够造成对立情绪较大。焦海林等合议庭成员为此多次上门与有关部门协调,要求开发商尽快完善办证手续,先后数次主持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利用周日休息时间向出席小区业主大会的业主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和办证规定及程序,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经多方协调,最终达成业主让步部分违约金、开发商承诺一年内办证的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5月15日,20余名业主代表和开发商代表相约一起来到法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