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2-09-24 10:39:00 阅读量:
克服办公设备全部被淹困难
发布时间:2012-07-27 08:16:15
赵某原籍系南郑县碑坝镇,18岁时与男青年莫某相识并同居,在怀有身孕后补办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长期发生争吵打闹,赵某先后找到婚姻登记部门、县政府、市妇联、市政府,要求解决与莫某的婚姻家庭矛盾,但未能如愿,与莫某的矛盾十分尖锐。今年5月初,赵某向南海中心法庭起诉,市妇联指派律师梁某提供法律援助,该庭庭长黄波亲自接待和办理。抗洪救灾期间,赵某多次来到法庭催促,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黄波利用抗洪间隙,设法通知莫某及时到庭,在法庭院中的简易石桌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两人达成离婚协议,妥善化解了该起纠纷。
熊某、王某夫妇都是南郑县牟家坝镇村民,结婚已经20多年并已生育一子。2008年1月,熊某在给邻居修房时不慎摔伤致残,从此夫妻关系迅速恶化并开始分居。抗洪救灾期间,双方为子女抚养和熊某今后生活费用问题发生矛盾,多次找到法院寻求解决,双方矛盾极易激化。法官克服洪灾带来的不利影响,一边抗洪救灾,一边对该案快立快审,多次加班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使两人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