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行政首长出庭制度14年之调查

来源:人民法院报 时间:2012-09-24 10:38:41 阅读量:

【人民法院报】合阳:行政首长出庭制度14年之调查

发布时间:2012-08-20 08:32:37





    “虽然我们败诉了,但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这个案件的判决对我们教育很大,下一步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规范交通执法秩序。”近日,陕西省合阳县交警大队队长何治魁在出庭应诉之后感慨道。

    据了解,1998年6月,合阳县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开展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时至今日,已有14年的历史。该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委、省人大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今年2月,合阳县法院行政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党政给力

    破解“诉讼第一难”

    在法律界,行政审判素有“诉讼第一难”之称。这是因为,行政官司一般都是“民告官”,而肯坐上法庭被告席的政府官员却总是少之又少。

  因此,在许多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是“缺席审判”。这让法官尴尬,也有损法律的威严。

    6月19日,记者在合阳县法院采访时,该院院长饶秦军向记者介绍,1998年6月,合阳县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司法建议。这一建议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认可。

    县委按照县法院的司法建议,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列入“加强依法治县工作的决议”和“依法治县三年规划”之中。

    1999年8月,合阳县政府和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行政审判工作之所以做得好,与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是不行的,是行政机关敢于面对百姓,面对错误。”饶秦军说,“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跟百姓对簿公堂,法律地位平等,才能让老百姓打官司有信心。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可以看看错在哪儿,有错就改,这也有利于提高行政部门的法律意识。”

    记者来到合阳县委,见到县委书记樊存弟。他告诉记者,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从1998年实施以来,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虽然县政府班子换了一茬又一茬,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始终坚持得很好。

  ■政府受益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在合阳县法院采访时,饶秦军一再提到有一个关键人物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也很支持。这个人就是现任的合阳县县长——陈振江。

    陈振江向记者介绍了该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他说,作为县政府,必须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要带头守法。如果行政部门不依法行政,百姓将政府告到法院,行政部门必须应诉,带头维护法律尊严。

    陈振江告诉记者,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让县政府尝到了甜头。

    在合阳县,凡涉及行政诉讼案件,经法院处理的,上访的为“零”,信访的为“零”,缠访的为“零”,越级信访、上访的为“零”。

    “县法院处理的民告官案件,赢了,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输得明明白白,民和官都心服口服。”陈振江说,从中,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也相应得到了提高。

    陈振江还向记者介绍说,早在2003年,县政府办公室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合阳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考评细则》的通知,将这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其目的就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细则实施之后,对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促进作用,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也得到了增强。

  ■两相呼应

    行政首长应诉百分百

    对于合阳县法院大力推行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雷哲生更有一番心语。

    “县法院多年来坚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极大促进了行政部门依法行政。”雷哲生说。

    雷哲生对合阳县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都比较了解,他见证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完善过程。

    雷哲生告诉记者,就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县人大还专门作了决议,明确规定,只要县法院受理了民告官案件,行政部门首长必须无条件出庭应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政部门要支持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只有规范了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才能实现官民和谐、社会和谐稳定。

    多年以来,合阳县法院深入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送法上门活动,与行政机关举办执法座谈会,在卫生、残联、城建、环保等20多个执法单位举办了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法知识讲座,并形成常态化,为行政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以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大大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改善了执法环境。”合阳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刘宏升高兴地说。

    据了解,合阳县法院从2009年起,每年向县政府专门发布和提交行政审判白皮书和行政审判司法审查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县政府收到后,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以点带面

    推动整体工作跨越发展

    “合阳县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确实做得很好,是全渭南市的一面旗帜,中央电视台曾作过报道,知名度很高。”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振伯告诉记者。

    2009年至2011年,合阳县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67件,执行非诉行政处罚和各类基金征收案件362件,执行标的额1200万余元,拆除违法建筑23个,所涉标的额900万余元。

    与此同时,在合阳县政府行政部门和法院共同举办法律讲座、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做法,引起了渭南市市长徐新荣等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将合阳经验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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