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无纸化办公的要求,提高执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从2021年6月起,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院全面推行“无纸化执行”办案模式,历经半年完善该模式现已稳定运行。目前,所有新立案件材料均及时扫描,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均交由扫描人员保管,除必须在线下开展的执行事务外,执行人员全流程通过执行办案平台办理案件,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流传、网上留痕。
为规范无纸化执行有效开展,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对各执行流程工作要求予以明确,从立案到送达和财产查控,均要求工作人员在完成流程节点后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提交工作人员扫描,并将扫描完成的材料引入电子卷宗。案件办结7日内,扫描员整理纸质卷宗,承办法官对电子卷宗进行检查,若发现材料录入有错误或纰漏,必须在结案后7日内及时纠正和补齐,去除与档案无关的电子材料,电子卷宗内容最终以扫描员和法官共同确认为准,1个月内完成卷宗归档工作,整个工作流程环环相扣,绝无纰漏,保证了执行工作高质效完成。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院将持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信息技术与执行的深度融合,让“科技带动执行”,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让群众满意!
作者:胡峰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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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