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80%”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来源:法制日报 时间:2016-08-05 08:54:39 阅读量:

  

从两个“80%”看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胡建淼

  我们国家1997年提出“依法治国”,到2002年深化到“依法行政”,直至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理论。这里都涉及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我认为,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为什么这么说?依法治国是解决整个国家方方面面要依法的问题,而国家机关和职能包括立法、行政、检察、审判和军事等。依法行政仅仅是解决政府行政的法治化问题。但是,五分之一的行政职能却占据了80%的国家和社会事务。

  一个公民,他可以做到一辈子不与立法打交道,他不是人大代表,不参加立法;他也可以做到一辈子不与司法打交道,有幸一辈子不上法庭打官司;他还可以做到一辈子不与军队打交道,他没有当过兵……但他做不到一辈子不与政府行政打交道。百姓从摇篮到坟墓、从厕所到公共舞池……无不受到政府的监管。

  有人还用两个“80%”的统计数字来说明政府地位的重要性。

  第一个“80%”是说,在我国的所有法律法规中,有80%的法律法规是由政府直接执行的。我国现有法律240多个、行政法规680个、地方性法规8600个,它们中有80%的法律法规是直接作为政府行政工作的法律依据。

  第二个“80%”是说,在我国的公务员队伍中,有80%的公务员是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据说我们现有公务员702万,参公人员109万,总计是“811”(万)。关于“公务员”的范围,根据199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仅指行政机关中的在编人员;而200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概念被扩大至“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它已扩大到党政所有部门。即便是这样的范围,行政工作人员依然占所有公务员中的80%。

  我不知道这两个“80%”最早是从哪里来的,也不敢保证这两个数字的准确性。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在所有国家职能中,政府的行政职能无疑是最大、最普遍的职能。所以,如果政府依法行政做到了,那么,整个国家的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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