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5-10 08:18:58 阅读量:
王琳
一宗停摆了近20年的悬案,在经历了“出口转内销”的舆情冲击之后,愈加受到社会关注。1994年,清华大学化学系女生朱令离奇发病后致终生残疾。事后证明,落在朱令身上的,是先后两次“铊中毒”。警方经调查确定系人为投毒,还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蹊跷的是,此案最终悬搁。十余年来,有关“谁是凶手”、“谁干扰了办案”以及诸如此类的疑问,间或出现。
不久前,朱令案借复旦投毒案重又被翻出。不少网民感慨于朱令那已经逝去的大好青春,开始以转发、顶帖、评论、分析乃至人肉搜索,去推动案件的复查。我们当承认,这些出自于朴素正义感召唤之下的网络行为,有它内在的促发机制。相信在我们的周围,类似朱令案这样的悬而未决,甚至比朱令更惨烈的个案也依然存在。所以说,朱令更像是一个符号,她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体。
从法律的视角观察“朱令案”,会让关注此案的网友非常失望。当我们把朱令还原为刑事司法中不带任何主观感情的“被害人”、而不是“清华才女”时,当我们把俨然已成“投毒犯”代名词的孙某还原为早已被排除了嫌疑的普通公民时,我们可以期待的司法跟进的其实非常有限。
从网上纷繁杂乱的各色信息中,我们看到了很多个版本的“朱令案”——当然,这些版本最后都落在了朱令的无助与公正的难以期待上。朱令案的舆情指向是破案、并实现公正。这一点司法机关必须尊重。从这一指向,及支撑这些指向的各色证据来观照“朱令案”的舆情再起,我们将不得不承认,其实这首先是一个信息公开的问题。正因为没有充分的信息,网民才会基于“合理推测”,将朱令案的悬搁归咎于某种外部力量的干涉。
迄今也没有权威部门出来回应,在朱令案的调查中究竟有无受到外来压力。新华社甚至就朱令案向北京警方接连提出了“七问”,举凡“警方当时掌握了哪些证据”、“案子卡在哪里”、“当年该案有无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为何搪塞?”等等,无一有回答。信息封闭之下,猜度四起是必然的。
化解舆情之道当然指向充分、及时和有效的案件信息公开。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作为信息不公开的借口,实难以服众。可否请警方解释一下,朱令案的信息公开究竟与哪部法律的哪一条款相抵触。
“及时把真相告诉老百姓。消除疑虑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开。”这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在一篇文章当中所强调的。朱令案相关信息若是仍尘封在司法档案里,疑虑将更加强烈地指向具体的个人。“人人都是福尔摩斯”并不是司法群众路线的胜利,而是司法的尴尬。
(作者是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来源: 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