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核实不清的药品指导价怎能不虚高?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13-03-18 15:38:52 阅读量:

  赵勇

  药品指导价虚高,早已不是新闻。令人印象最深的例子,是央视2010年曾报道过的癌症辅助治疗药芦笋片——出厂价15.5元,指导价136元,是出厂价的近9倍,这样的指导价,说是“天价”,一点都不过分。

  令虚高药品指导价再次成为舆论焦点的,是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一番话。他说,关于“暴利药”,医院只是利益链条的下游,问题关键出在源头的政府物价部门定价虚高。廖新波说,目前我国的药品定价机制是:国家发改委或各省物价局制定的药品指导价高得离谱;省级统一招标价只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挤出一点水分,最终指导价仍然畸高。如果这两个环节不改革,药价肯定下不来。而一位物价部门人士则称,政府在核价时都以药品企业上报的资料为基础,而物价部门人手有限,无法一一核实企业提供的药价资料是否真实。此外,这位人士也承认,核价过程存在寻租空间,不排除有物价部门官员收取药企 “好处费”,定价“就高不就低”。(3月4日《南方日报》)

  其实相比于药品指导价虚高这个已经众所周知的事实,更值得关注的,是物价部门难以核清药价这个惊人的真相,它其实已经清清楚楚地告诉那些对统一招标等形式降低药价抱有期待的人们——药品指导价如果核不清,虚高的药价怎能降得下来?

  核价制度的初衷,是约束企业的暴利冲动,最大程度挤掉药价里的水分。但现在的核价制度,却离这个初衷越来越远。别的不说,单是“核价多采取企业自主提供的成本资料”这一点,核价制度的效果就已经打了一个大大的折扣——企业以逐利为目标,其上报的药价成本,自然是越高越好。允许企业自主提供成本资料,等于是变相将核价的职能从源头上交给了企业,让企业自己去挤自己的成本水分,岂非笑话?

  更重要的是,按照上述物价部门人士的说法,负有最终核价职能的物价部门,根本就没有精力核实清楚企业上报的成本是否真实。也就是说,严格的核价其实根本就不实。如此一来,企业自主上报再加上物价部门审核乏力,最终出来的药品指导价怎能不虚高?普通患者又怎能不被“吃不起药”所困扰?

  廖新波说,现行的药品指导价制定环节需要改革,确实如此。最该改革的,首先应该是药品成本的上报机制,企业当然可以上报自己的成本,但这绝不应该是核价制度的单一资料来源,甚至也不应该是主要的来源,只能作为一个参考。药品核价的基础,应该是物价部门自身掌握的成本信息,如果人手不够,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调查拿出独立的成本资料。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物价部门的核价,才是相对准确和到位的。当然,为了避免核价过程中的寻租可能性,所有的成本资料与核价过程,都应该通过网站等渠道动态公布,接受普通民众和专业人士的监督。

  降低药价是个系统性工程,取消医院加价卖药以药养医的模式,只是一个开始。彻底改革核不清的药品指导价制定模式,才是关键。

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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