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勇:法官要敢于听群众的骂声

来源: 时间:2013-01-16 16:12:52 阅读量:

  观点阐述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

  时间:2011年11月18日

  场合:应邀为国家法官学院学员授课

  应国家法官学院邀请,与大家讨论交流如何创新管理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这一主题。我想结合河南法院这几年的工作实际,介绍一下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一些创新措施,从中提炼出一些关于领导能力的思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有所感悟。

  观点一:公正本身就有公开的含义

  涉诉信访案件的背后,是当事人对司法不信任、对法院不信任、对法官不信任,即使我们“白加黑”、“5+2”地办案,当事人还是不相信能公正、公平、高效地解决他的纠纷。要提升司法公信力,就要坚持把司法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我认为,公正本身就包含有公开的含义,司法的透明度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司法的公信力。一方面,司法的公信力来源于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力及其实施过程、结果的信任、尊重、认同与服从。推进司法公开,将司法权置于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看清楚、了解到裁判的形成过程,人民群众才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法官的辛劳,从而对司法工作更加理解和信任。另一方面,公正的司法行为、高质量的审判活动,是树立司法公信力的基础。司法的透明度越高,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就越强,就会自觉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司法,这往往比各种管理制度的约束更加有效。

  观点二:司法过程要让群众在参与中进行监督

  我国的司法权同其他国家公权力一样,来源于人民,也要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司法的人民性,决定了不仅司法的结果要体现人民意志,而且司法的过程也要吸收人民群众参与,以确保人民群众知晓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比如河南法院全面推行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等,就是要用人民群众的眼睛和耳朵,时时刻刻监督着法官。

  然而,有一种声音过分强调司法职业化,而忽视司法的大众化。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不断扩大司法民主,让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普通群众有机会、有渠道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使司法裁判的过程和结果符合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的常识、常理、常情,是司法工作赢得群众信赖的最佳途径。只有这样,人民法院工作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司法公信力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提升。

  观点三:从群众的骂声中反思审判质量

  我认为,一名好的法官要敢于听群众的骂声。因为我们的工作当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队伍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作风当中还存在一定的骄横、冷漠、懈怠、私情、贪腐。为了能够直接听到老百姓的骂声,我们在河南三级法院中开展了大接访活动。有一些法官对这种做法提出疑虑,认为这样是公开给我们自己脸上抹黑。我说,不要怕群众给我们抹黑,群众找我们反映问题,至少说明他们还是信任我们的。

  另外,要从群众的骂声中反思审判质量和党风廉政建设上是否存在问题。我有一个观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业务工作的关系就好像一道乘法题,如果廉政建设搞不好,就相当于0,其他业务工作干得再好,两者相乘还是等于0。作为一名法院领导,一定要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核心,作为整个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号工程”,一刻也不能放松。

  观点四:及时消除错案造成的影响

  每件错案都能挖掘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比如说,赵作海错案虽然是个案,但是它充分暴露了法官责任心不强和司法理念中存在的“疑案从轻”、“疑案从拖、从挂”等问题。面对错案,要勇于面对,主动纠错不但无损于司法权威,反而有助于提升司法权威,纠正错案越主动越好,越被动越糟。文字整理 本报记者 邓红阳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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