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时间:2012-09-25 21:59:02 阅读量:
乔志峰
南京回应城管将摊贩踩在脚下:系协管失足踩到。6月25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南京河西万达楼下,一名城管将摊贩踩在脚底下。对此,南京建邺区兴隆街道城管科回复称,该执法人员不是城管,是协管,是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的,将扣除涉事协管员当月考核奖金,其目前在家待岗。(6月26日龙虎网)
踩人者是“协管”,本在我们的意料之中——出事的都是临时工,早就成了常态了。可是,“协管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的说法,却很是雷人。只要看过照片的人都能做出自己的判断——协管雄纠纠气昂昂踩在小贩身上,还正好是踩的脖子处。拿“失足”来搪塞,未免太侮辱大伙儿的智商了。并且,如果协管仅仅是“失足”,为何还要对其做出扣除奖金、在家待岗的处罚呢?这不掩耳盗铃嘛。
类似的蹊跷事件还有很多,试举几例媒体报道过的:有小贩与城管在云南省图书馆门口发生纠纷。事发第二天,一篇名为《省图书馆附近直击昆明流氓城管暴力“执法”》的帖子就出现在云南网,帖子中的照片上小贩满脸是血,触目惊心。几乎所有参与讨论的网友都认为城管执法粗暴,网络舆论呈现一边倒的态势。城管则称,该男子是自己站立不稳摔倒才导致头部受伤流血的;泉州市区泉秀街客运中心站附近城管执法,女商贩称遭3名城管殴打,她头一直晕。城管队员小黄称:“她是自己摔倒的,我们没有打她。”北京一名晕倒在城管执法车边的男子引起众人围观,而这辆车的前盖右侧陷下一大坑。这名男子的同乡坚称是城管开车撞向了该男子。而城管队员说,该男子因不满处罚自己头撞执法车,才将执法车撞瘪……真是奇了怪了,为什么那么多摊贩在城管面前受到伤害,并且都是“自找”的,城管没有责任呢?
要想公道、打个颠倒,假如事情倒过来,是摊贩“失足”踩到城管,城管部门又将作何反应?我估计哪怕摊贩真的是“失足”,也跳进黄河洗不清。被扣上“妨碍执法”的大帽子“弄进去”还是轻的,万一城管队伍来点“自卫反击”,摊贩的生命安全恐怕都难以保证。而被踩的城管,则肯定会成为“英雄人物”,自有单位为其“讨回公道”。
近年来,关于城管制度存废的争议此伏彼起,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只是希望现有的城管人员在执法的时候能够多点人性化、多点换位思考,同时政府更要加强监管,不能把城管变成“野蛮执法”的代名词。